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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州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1180 主题分类 工商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自治州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3-03-16 11:55 发布日期 2023-03-17 11:41
文        号 〔〕克市监〔2023〕10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口岸分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及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印发的《2023年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局研究制定了《2023年自治州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请将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分别于2023年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报送至局知识产权保护

人:李兴喜

联系电话:4235005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州市场监管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及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推进大会、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会议及《2023年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系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自治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知识产权强区实施方案》相关工作部署,强化法治保障、严格产权保护,坚持改革驱动、质量引领,全面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继续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和治理力度,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水平,持续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建设贡献市场监督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行政保护法制保障

1.积极落实《实施意见》及其推进计划。压实属地和部门责任,认真履行知识产权保护职责,高标准推进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任务措施落实。用好2022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结果,切实发挥检查考核“指挥棒”作用,抓好检查考核发现的短板弱项整改工作。继续推动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自治绩效考评体系、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全市场监管系统重点督查检查计划,继续做好督查激励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工作,做好2023年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迎考工作,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

2.切实发挥执法保护标准指南作用。深入落实《商标侵权判断标准》《商标一般违法判断标准》及其理解与适用,在行政裁决案件办理中严格把握《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指南》等执法规范性文件适用规则,积极促进行政执法标准与司法裁判标准协调衔接,充分发挥标准指南的规范引领作用。加大地理标志保护相关技术标准实施工作力度。

3.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实施。积极推进《自治区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保护。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及公安机关等部门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配合。提高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执行水平,确保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信用监管等措施手段落地实施。

4.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持续规范专利申请行为,加强对提交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单位和个人的信用监管和政策约束。加强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申请专利等重点违规行为治理,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通报或移送司法机关。及时处置上级交办和部门、地区转办的非正常专利申请重点问题线索和商标恶意注册申请案件线索。持续开展商标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工作,有效防止涉嫌极端化商标伴随商品流通传播扩散。

(二)筑牢行政保护工作基础

5.持续加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力度。畅通行政裁决受理渠道,简化受理程序,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推行适用简易程序。加大涉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专利侵权纠纷办案力度,做好侵权纠纷防范和行政调解工作。有力有效处置专利重复侵权、群体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进一步强化行政裁决工作的规范性,加大行政裁决业务培训力度,加强业务指导,提高执法办案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知识产权鉴定工作,强化与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等部门协调沟通探索培育本地知识产权鉴定机构,充分发挥鉴定在知识产权办案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6.扎实推进商标保护执法案件指导。按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请示办理工作办法》,规范案件请示办理工作,提高案件办理质量。严格商标管理,加大对线上线下违反禁止性规定使用商标等违反商标管理秩序行为的规制。重点围绕商标印制、生产流通等关键环节,加强对涉及区域广、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等严重侵权行为的案件业务指导力度。认真督促定牌加工企业,严格履行商标审核义务,防范商标侵权行为发生。

7.深入开展地理标志保护监管。落实《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自治区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部署,加速推进“十四五”地理标志工作重点任务落实。落实《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方案》,强化地理标志保护监管,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保护纳入日常监管,重点围绕产地控制和特色质量控制,加大抽查范围、比例和频次,实现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增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的规范性。

(三)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保护

8.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加强与自治州商务、贸促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对《海牙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等知识宣传普及,为企业“走出去”参与经贸合作提供有力支撑。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外商投资企业等的沟通联系,对涉外专利、商标侵权假冒投诉,及时调查取证,妥善处理,进一步树立我州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形象,不断优化投资环境。加强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强化与海关等部门的执法协作,推进信息沟通和共享,增强打击进出口环节专利、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执法合力。

9.加强重大活动和重要节点保障。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第19届亚运会、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系列飞行任务等国际大型赛事、重大工程相关特殊标志保护。严格按照《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指引》配合加强各类型博览会、交易会等大型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秩序。紧盯春节、肉孜节、五一、古尔邦节、中秋、国庆等重要节日,以问题为导向制定工作预案,开展专项行动,快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在应季地理标志产品集中上市的时间节点,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营造公平公正市场氛围,助力乡村振兴和农民增收。

10.突出民生热点及重点领域保护。继续加强对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种业、公共卫生以及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领域,特别是对民生物资、农业农村领域、网络市场领域、食品、影响青少年儿童视力相关产品等商品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配合做好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相关整治工作,及时移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聚焦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手工艺品等,持续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旅游市场涉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11.聚焦新兴市场及关键环节保护。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工作,推动实施《商品交易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国家标准。加大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针对当前电子商务领域销售仿冒高知名度商标商品行为频发,侵权假冒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运作、跨区域、链条化等特点,指导电商平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切实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网络监测平台作用,提升网上取证、存证、固定网络证据能力,提升线上侵权假冒行为治理水平,提高对平台内经营者知识产权授权信息抽查检查频次,及时发现侵权假冒违法线索,加快案件查办速度。

(四)优化行政保护工作机制

12.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国一张网”,推动维权援助服务向县(市)、高校院所、园区等延伸,推进维权援助分中心、工作站建设;做好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加强维权援助服务队伍建设,按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指引》开展维权援助服务,提高维权援助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行为认定与惩戒。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非正常专利申请、商标抢注等行为的信用监管。

13.积极探索数字化保护新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功能作用,探索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新应用,大力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数字化治理模式创新。提升行政裁决线上办案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持续探索建立智慧、高效、协同的数字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4.积极推进试点示范工作。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深入推进阿图什木纳格葡萄阿图什无花果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会同自治司法,积极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33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部署我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成果宣传、集中销毁侵权物品打击违法侵权行为。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4月-10月)。推进重点市场监管和经济开发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扎实开展阿图什无花果等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蓝天”行动等系列知识产权执法行动,加大对反复、群体、恶意侵权行为治理力度,依法查处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塑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总结阶段(202311月)。总结全年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情况,收集典型案例,提炼工作经验。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知识产权科室要增强责任意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夯实责任,统筹推进,确保取得实效。及时上报辖区知识产权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及重点区域执法动态,遇有重大疑难问题,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

(二)加强办案力度。各县(市)要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系统综合执法监管优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区域,重拳出击、整治到底、震慑到位,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案件,并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提升业务技能。各县(市)要注重知识产权保护业务知识学习,充分利用业务培训班、网络教育等多种渠道,做好知识产权执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实务技能。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及网络新媒体等媒介,及时报道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亮点工作和取得成效。充分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品牌日等重要时段,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发布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震慑侵权违法行为,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优化创新环境、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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