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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3061 主题分类 工商
名        称 关于印发《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若干措施》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9-15 16:55 发布日期 2022-09-20 16:39
文        号 〔〕克市监〔2022〕5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口岸分局,局机关各科室、事业单位:

为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助企纾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责任分解方案>的通知》(克政办发202227号)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将《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自治州稳增长各项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和稳增长的各项政策措施,有效应对疫情给市场主体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特制定《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加大助企纾困若干措施》。

一、优化行政许可服务

将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小餐饮店许可事项纳入事前服务,在市场主体正式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前,食品经营许可审批部门依照申请人的意愿,为有需要的市场主体提供指导性服务,包括预约审图、视频电话远程指导、提前查看现场等服务。食品经营许可(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小餐饮店设施设备、布局流程和卫生条件等可以采取视频核查,坚持核查标准不降低,确保食品安全风险可控。同时,进一步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在线咨询、网上申报、全程网办服务水平,提供双向寄递服务,以服务更到位实现办事更便捷。对食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许可到期延续无法开展实地核查的企业,采取企业先行承诺、延长许可有效期2个月的措施,保障企业正常运转。食品经营许可证到期的市场主体暂时无法延续的,有效期可顺延至当地全面复工复市。1个月前提醒许可临期企业提前申报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按照远程评审标准开展技术评审。

二、提高全程网办服务效能

坚持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印章刻制”“银行预开户”“发票申领”“社保、医保及公积金开户7个环节事项全程网办2个工作日内办结。推行各商业银行网点免费代办营业执照,推广上办事+线下寄递模式,帮助市场主体开展零跑路办证办照,确保全程网办无障碍。

三、提升准入服务便利化

为受疫情等影响暂时面临经营困难且有歇业意愿的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登记,3年之内可以随时恢复经营。延长简易注销业务申请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已到期的简易注销公示,可在复工复市后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提交时限顺延10天。对在住建部门信息系统中有安全鉴定合格信息的自建房,用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登记时无需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支持各县(市)统筹辖区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商务楼宇等住所(经营场所)资源,加大可供市场主体使用的住所(经营场所),切实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市场主体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无需提交申请材料,不收取费用。原版营业执照仍然有效,可以继续使用。

四、优化监管执法机制

落实《行政处罚法》关于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规定,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对未涉及危害生命、健康、财产等安全的违法行为,优化轻微不罚”“初次不罚处理机制措施,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和服务力度。

五、加强涉企收费监管

认真贯彻减税降费决策部署,确保各项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商业银行、行业协会商会等领域涉企违规收费问题,重点查处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已出台惠企收费政策等行为,坚决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零容忍,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

六、实施信用容错暂缓列入和容缺修复

开展信用提升行动,对因疫情影响失联的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涉及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可通过线上全程网办方式提出移出申请,简化流程办理移出手续。

七、开展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

面向食品生产者开展政策指导、技术支持、法律服务等精准帮扶。积极推进食品小作坊园区建设,推动小作坊提档升级。开展质量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指导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八、深化药品监管服务

鼓励药品零售连锁门店采取网订店送”“网订店取方式销售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有特殊规定的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等药品除外)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运用互联网+开展电子处方和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单体药店可接受互联网医院(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远程电子处方服务,由驻店执业药师审核处方和用药指导。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为慢性病患者建立档案,对建档患者调方期内(最长不超过半年),购买同一品规的处方药,可不再重复出具处方。推进药品经营企业票证电子化管理。帮扶中药汤剂、疫情防控医疗器械保供企业深入排查风险并协调生产保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药品零售企业完善疫情防控机制、健全人员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九、优化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

对复工复产急需的特种设备,开设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绿色通道,提供在线报检服务,实现不见面咨询、预约、受理。对受疫情影响存在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提供缩短时限、上门服务、快速响应等一揽子服务。

十、加大对企业质量技术帮扶力度

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组织专家团队深入企业开展质量诊断、质量帮扶活动,摸清企业质量发展状况,帮助企业梳理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导入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模式,加大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推广和企业质量明白人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增强质量竞争效益。

十一、强化企业复工复产计量帮扶

针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计量需求,开展计量技术把脉问诊专业咨询服务,对具备现场检定校准条件的相关市场主体开展上门检校验服务,对有检校需求且可维修的计量器具,提供免费维修服务。

十二、加强标准技术支撑服务

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检索浏览网址链接服务及地方标准的下载服务。开展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企业对标达标技术方案指导服务。为企业提供6大标准化业务工作平台链接,并提供标准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及文书模版下载服务。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提供商品条码注册、续展、变更等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通过平台提供标准化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技术文件的宣传资料及培训课件等。

十三、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

在复工复市期间,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联社)免费进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咨询服务、产品质量提升技术咨询服务、产品质量检验人员培训。向复工复市相关市场主体开放实验室,共享检测资源,为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检测和数据支撑平台。

十四、加强棉花加工企业质量技术帮扶

结合进入棉花收购季实际,为中小型棉花加工企业提供质量作业指导,帮助企业逐步形成规范化、标准化的棉花加工生产流程。全天候为企业提供棉花检测咨询服务,安排流动计量检定巡检工作组,对尚未开展计量检定的棉花加工企业实施随时约服务,对检测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且不能及时排除的棉花加工企业提供线上或线下技术指导。

十五、强化知识产权惠企服务

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对因资金困难急需融资的中小企业,鼓励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实行线上线下全程指导和上门服务。对因疫情影响导致专利年费延期缴纳的企业,帮助办理延期缴纳相关手续。为企业提供专利分析预警和专利侵权判定咨询服务,适时发布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相关信息和知识产权纠纷信息与典型案例,为企业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维权工作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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