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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克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1404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名        称 关于印发《克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4-06 10:38 发布日期 2022-04-20 10:19
文        号 〔〕克市监〔2022〕24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代理行为,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4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克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克州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2020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精神,持续保持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违规代理行为的高压势态,确保专项整治劲头不松、措施不软、势头不减,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迎接、宣传和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推进实施,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有力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重点任务

持续加大对重点违法代理行为打击力度及时核查案件线索,结合日常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代理行为。对于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恶意商标申请行为实施“零容忍”监管,一经查实,坚决处罚。对于反复代理、大量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等情节严重或明显恶意的,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从重处理,涉嫌骗取财政资助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从严认定违法所得,并将代理非正常申请、拒不配合调查等行为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依法依规给予高倍数或顶格罚款,坚决执行对出租、出借资质机构的“双处罚”;对于线索指向明确但未予处罚的无资质机构,集中公示曝光。对于伪造变造公文、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其他严重扰乱行业秩序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持续有力净化行业环境。

(二)切实加强平台型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综合治理。加强对区电商平台约谈指导,督促其依法落实经营者资质、服务质量、广告宣传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及时关停违法代理商铺、删除链接,规范新模式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协调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等科室开展联合执法监管工作,提升综合治理效果。

(三)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代理从业人员监管。依法加强对各类违法代理案件涉及人员、股东和负责人等的曝光力度,并充分运用现有规则进行处罚。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重点监控人员实施重点检查,对落实签名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责任意识,增强监管有效性。

(四)加强创新主体引导和社会监督。强化对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的服务意识,通过各种工作渠道,指导本地创新主体,特别是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慎选、优选代理机构,有效限制违法代理发展空间,加快形成各方广泛参与的代理监管社会共治局面。

(五)强化政策协同联动。严格落实有关信用联合惩戒规定,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作用,按要求对违法失信机构和个人实施重点监管、取消荣誉称号,实现代理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六)强化行业自律作用。有条件的县(市)探索成立本地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组织,指导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惩戒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衔接,加强信息共享,组织行业组织开展线索调查、暗访和协助办案等工作,协同做好舆情应对。组织开展代理能力培训,提升本地机构依法经营意识和服务水平。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区域实际,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明确推进计划,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深化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专利、商标代理领域监管执法职责整合到位。

(二)加大查处力度,提高办案效率。要把查办案件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围绕重点任务,加快案件线索处理、缩短办案周期、完善办案机制。要加大执法统筹,加强与“铁拳”、“双打”等行动的有效衔接,实现执法资源共享,切实提高办案效率。

(三)加强媒体宣传,做好信息报送。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手段,多途径展示执法行动效果。加大案件曝光力度,提高执法震慑力,引导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各县(市)局于113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年度工作总结;紧急事项应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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