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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KZ014-2021-000047 主题分类 质量监督
名        称 自治州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2021-04-26 00:00 发布日期 2021-04-27 22:48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适应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模式,优化营商环境, 实现科学、阳光、公正的监管服务目标,根据《自治区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健全政府统一领导、市场监管部门牵头、部门共同参与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对同一行政相对人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由多个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实现线索互通、监管信息互联、处理结果互认,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管体系。

在按照抽查计划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具体问题要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处理。

二、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

各部门要统筹建立健全覆盖本辖区各层级、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统称“两库”)。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通过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国家(新疆)协同监管平台分别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括产品、项目、行为等。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在满足执法检查人数要求的基础上,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和专家学者等参与,通过听取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抽查,满足专业性抽查需要。要根据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对“两库”进行动态管理。

三、全面完善抽查事项清单

各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或者使用自治区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设置上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规章制度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并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和平台向社会公开。

四、制定随机抽查实施细则

各部门针对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的特点,制定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实施细则,明确部门随机抽查的组织领导,抽查程序、抽查方式、抽查内容、处理程序、结果公开、后续监管等内容,指导基层执法人员操作,提高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确保部门随机抽查和协同监管工作有序进行。

五、合理谋划抽查计划

(一)本部门的抽查计划制定。结合本地实际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抽查要求,统筹制定本辖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涵盖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风险等级、信用水平的检查对象采取差异化分类监管措施,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频次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防止任意检查和执法扰民。每个部门的内部双随机抽查计划一年不少于5个,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分配抽查工作时间,上半年必须开展两个以上的抽查任务。

(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制定。部门联合抽查计划是由2个以上部门协同开展市场检查的工作模式,由一个发起部门和一个以上的参与部门组成。联合抽查任务发起部门通过国家协同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召开会议,明确检查任务分工、检查重点和注意事项,做好检查准备工作。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一年不少于2个,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分配抽查任务时间和联合部门,上半年必须开展一个以上的抽查任务。

六、科学实施抽查检查

根据抽查涉及的对象范围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抽查可以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方式;涉及专业领域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财务审计、调查咨询等工作,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前可先与抽取的检查对象取得联系,告知检查事项和需要提交的备查资料,预约检查时间。实地检查时,每个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如实记录检查过程,并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盖章或者进行电子签章。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

七、加强组织领导

市场监管、发改、教育、公安人社局、生态环境住建局(人防办)交通局、农业农村、商务、文化体育和旅游卫健委应急管理局税务局、统计局、海关等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市场监管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上半年双随机工作结束时,联席会议办公将对上半年各成员部门的双随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八、严格责任落实

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要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不当履行或违法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同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市场主体出现问题的,应结合执法检查人员工作态度、工作程序、客观条件等进行综合分析,该免责的依法依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

九、及时报送各类工作材料

根据自治区要求,各成员部门应于3月底前将本部门和部门联合双随机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汇总后报自治区。为合理制定自治州的双随机抽查任务,各成员部门应于3月25日前将本部门的双随机抽查计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自治州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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