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事权划分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014-2020-000114 | 主题分类 | 质量监督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0-10-21 00:00 | 发布日期 | 2020-10-23 13:59 |
文 号 | 克市监〔2020〕1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所:
为适应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新形势、新任务,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州、县(市)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关系,推进安全监管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清单化,形成权责清晰、执行有力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就进一步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权限清晰,责任明确。厘清州、县(市)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权责,做到权清责明。解决职责不清,工作衔接不紧问题,确保特种设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在全区统一、有效实施。
(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体系,明确州、县(市)两级监管职责,因地制宜,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避免多头监管、重复执法,提高行政效能。
(三)落实责任,依法治特。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清单,厘清安全监察、检验检测、生产经营、使用各方工作职责,通过监管职责的履职到位,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改“保姆式”监管变“警察式”督察,紧紧抓住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特种设备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升级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主要内容
(一)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州局)
1.制定全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规划、计划、政策和相关制度措施。
2.提出全州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重点。
3.负责对县(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指导,对自治区和自治州部署的专项整治、专项检查、有关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办。
4.负责向自治州人民政府报告全区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
5.编制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部门应急预案。
6.负责自治州特种设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县(市)特种设备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对特种设备重大及以上事故调查处理。
7.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8.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检验检测机构、鉴定评定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投诉举报等调查处理及案件查办工作。
9.组织对本辖区实施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现场鉴定评审工作进行监督。
10.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
11.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县(市)级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属地监管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2.部署、实施本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州局确定的年度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组织对辖区内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4.办理本级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告知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达到报废条件的特种设备,负责及时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依法履行报废义务。
5.处理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投诉举报等调查处理及案件查办工作。
6.负责建立和维护本地特种设备信息查询系统,并将信息数据上传至特种设备智能监管系统。
7.负责向当地政府和州局报告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重大违法行为或严重事故隐患。
8.编制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纳入当地整体应急处置与救援预案体系中。
9.负责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报告及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特种设备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向州局备案事故调查报告。
10.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特种设备安全意识。
11.监督检查本行政辖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和区局交办的事项。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确保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位。
(二)密切配合,抓好落实。要牢固树立全州“一盘棋”的思想,结合本地实际,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事权划分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三)建章立制,完善制度。各地要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和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制度要求,建立、补充、完善本地区相应的工作制度,并做好制度的宣贯执行,确保各项要求落地落实。
(四)强化培训,夯实基础。要加强特种设备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业务骨干等的统一培训工作,通过采取分级、分类、分批培训的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夯实一线监管基础。
克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