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3日-2026年3月2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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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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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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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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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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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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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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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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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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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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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扩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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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布伦口乡布伦口村3组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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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矿新能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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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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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在新疆中矿新能矿山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对现有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进行扩能,新增3辆北方诺信提供的NCHA-15型数字化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车,利用原有2辆NCHA-15型数字化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车;多孔粒状硝酸铵上料工房原有两个多孔粒状硝酸铵料斗,原仅使用一个,本次启用原停用的多孔粒状硝酸铵料斗。本次扩能只增加了多孔粒硝酸铵和柴油的周转量,不增加仓库库容。本项目新增产能为年产3000t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扩建后全厂产能为年产5000t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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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颗粒物:投料口上方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
2、污水处理站废气:采取喷洒除臭剂/绿化等措施,仅有极少量的恶臭气体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入周围环境空气中。
3、撬装加油装置废气:撬装加油装置加油过程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加油枪自带的油气回收双回路系统,减少加油过程油品损耗。
4、生产区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厂区设一套调节池+30m3/d地埋式MBR处理设施处理废水,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事故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综合利用。
5、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设备减震、隔音降噪等措施。
6、危险废物: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其他分类暂存危险废物贮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7、一般固废:粉尘产生后统一收集作为原料返回生产线;废包装袋外袋集中收集暂存库房,定期交由厂家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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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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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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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阿克陶县塔尔乡玉石2号矿普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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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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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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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创青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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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塔尔塔吉克民族乡,项目勘查工作主要通过建设槽探工程及钻探工程的方式进行勘探采样。其中槽探工程计划建设探槽11条,总长度110米;钻探工程共设置7个钻孔,布置于7个工作平台上。项目临时占地面积41489平方米;总投资7000万元,环保投资39万元;施工期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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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占地影响、对野生动植物的影响、水土流失及土地沙化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为:施工前依法办理临时用地及补偿手续;优先避让植被密集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局,减少地面扰动面积;剥离表土并就近妥善苫盖存放;施工避开大风和雨季;施工结束后对钻孔、探槽进行回填封闭,对临时占地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并用剥离的表土进行回覆;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严禁超范围施工和捕猎野生动物。
(2)水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泥浆废水、设备及车辆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
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为:泥浆废水经防渗泥浆沉淀池收集并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于钻孔泥浆配制,定期补充,不外排;冲洗废水经施工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现场设置环保厕所及防渗废水收集池,生活污水经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的塔什库尔干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对柴油储罐区、泥浆沉淀池、废水沉淀池、生活污水收集池等区域实施分区防渗措施;项目产生的各类废水严禁排入周边地表水体。
(3)大气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燃油废气。
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为: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对施工区域、道路定期洒水;对临时堆放的粉状物料采取防尘网苫盖;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作业;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油,并加强维护保养。
(4)声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机械噪声,可能干扰周边环境。
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为: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和施工顺序;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夜间运输物料;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段。施工场界噪声需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土石方、钻孔泥浆及沉渣、生活垃圾。
拟采取的主要保护措施为:土石方实现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方;勘探结束后,泥浆及沉渣在防渗泥浆沉淀池内固化后,用于勘探区回填;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就近的塔什库尔干县县城生活垃圾综合处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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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