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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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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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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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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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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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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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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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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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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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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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疆富景新材料有限公司锌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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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工业园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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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富景新材料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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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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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工业园区常州大道东105号,距乌恰县城3km,距喀什市100km,交通便利。本项目占地面积8亩(约5333.33m2),建筑面积2800m2。购置电阻炉、保温炉、空压机、储气罐、振动筛、叉车、自动称装机、封口机、布袋除尘器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球状锌粉20000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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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环境影响:
(1)施工期:项目施工过程中的扬尘主要来源于场地平整、设备安装以及设备燃油废气,在采取洒水抑尘、加强管理措施、文明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地开挖和回填作业等措施后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锌粉生产工序和筛分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主要为锌及其化合物、微量铅及其化合物以及镉及其化合物。采取封闭厂房、封闭设备,于锌粉生产工序和筛分工序分别设置集气罩及布袋除尘器对颗粒物进行收集。
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施工期仅涉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运营期:运营期生活污水由园区污水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1)施工期:主要是设备安装及场地平整时产生的少量机械噪声,在采取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并将施工时间安排在昼间,严禁夜间施工等措施后对区域噪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空压机噪声、生产设备噪声等。在采取封闭厂房、隔声减振、基础减震等措施后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固体废物:
(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工作人员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主要是除尘灰,经收集后运至筛分包装工序,筛上物返回至电阻炉中;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含油手套及抹布、废除尘布袋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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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