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9月1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52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16 11:37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6日-2025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阿图什市巨城商砼有限责任公司商砼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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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G314国道005号 |
阿图什市巨城商砼有限责任公司 |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阿图什市G314国道005号,经现场踏勘,项目扩建一条3万m3商砼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区北侧为G314国道,隔路为部队,西侧、南侧均为未利用地,东侧为道路,隔路为空置房屋。本项目在原有厂址进行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建成后总建筑面积为160m2,包含了相应配套设施。 |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混凝土搅拌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入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卸料粉尘经自带的仓顶除尘器处理后直接外排;皮带输送机及螺旋管输送均为全封闭。
水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项目区现有的地埋式防渗化粪池(容积:20m3)处理后,由吸污车抽吸定期拉运至阿图什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本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各噪声源噪声值经过设备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厂界各噪声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废环境影响分析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项目区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定期收集后最终拉运至阿图什市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有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沉淀池沉渣、废混凝土;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定期收集后回用;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定期收集,进行外售;废混凝土可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不定期保养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应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集中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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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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