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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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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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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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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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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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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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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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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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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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13线乌恰至康苏高速公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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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乌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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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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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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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路线起点顺接G3013线(G3013线阿图什-乌恰段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本项目利用已建G3013线乌恰-康苏半幅高速公路并对其路基路面进行适当改建,在完全利用的康苏隧道及康苏河大桥南侧,采用分离式路基新建另一幅康苏隧道及康苏河大桥,从而形成整幅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8.990km,本项目K77+262~K89+500段设计时速采用100km/h,K89+500~K96+251.441段设计速度采用80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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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①严格按照公路设计的路线、范围进行施工,严禁超范围施工;②选用低噪施工机械,如采用钻孔灌注桩机或静压打桩机替代冲击式打桩机;③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的思想教育,严禁捕猎野生活动或参与野生动物买卖活动,施工期严禁捕猎可能遇到的重点保护动物;④项目全线设置620米/14座,其中大桥367米/1座,小桥253米/13座,及54道涵洞,可满足沿线动物正常通行,可减缓其产生的阻隔影响;⑤营运期加强对公路沿线生态环境的管理、保护、巡护工作,实施维护工作时应尽力避免影响野生动物正常的活动。
大气环境:①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避免大风天气施工;②散装物料堆存覆盖苫布,车辆运输加盖篷布;③定期对施工场地及运输道路洒水抑尘,以降低扬尘污染;④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⑤预制场和拌合站的选址远离居民区等保护目标,选在距离居民区300m外的下风向处;⑥拌合站采取全封闭作业,石灰、水泥和砂石料及混凝土拌合站均采用站拌方式,同时配备二级除尘装置,拌合站四周设置围挡防风阻尘;⑦沥青加热采用电或天然气等清洁燃料加热,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燃料;⑧沥青拌合站采取封闭式拌合方式,沥青加热罐、输送斗车、搅拌缸设置集气罩,拌合设备烟气收集管道下游设置烟气净化装置净化烟气,经净化的烟气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沥青烟出口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采取上述保护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扬尘、沥青烟及燃油机械设备燃烧尾气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
声环境:①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加强设备选择和养护,降低筑路机械噪声的影响;②合理确定工程施工场界,尽量避免在居民区附近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③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供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申领夜间施工证,同时发布公告。④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⑤合理安排爆破作业时间,主动公开,禁止在夜间进行爆破作业。
水环境:施工废水及隧道用水采取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通过租用当地民房作为生活和办公用房,依托现有污水处理措施进行收集处理后利用,不直接外排。
固体废物:弃方采取优先用于公路两侧护坡修整和路基填筑,余下运至弃土场处置,严禁乱丢乱弃;建筑垃圾,采取对可利用部分,采取回收利用,不可利用部分,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统一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外运处理;对施工期沥青拌合站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导热油、机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危险废物,采取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10平方米),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环境风险:跨越康苏河的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桥面设置径流收集系统及防渗事故池(2处,50立方米/个),桥梁两端设置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巡检。制定突发环境风险事件应急预案,并将该应急预案纳入沿线各级政府的公共事件应急体系中,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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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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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