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29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2 11:01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行政许可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乌恰县康苏镇-膘尔托阔依乡-波斯坦铁列克乡改建公路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膘尔托阔依乡 |
乌恰县交通运输局 |
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本工程道路路线长度14.3km,公路等级按照三级公路等级,设计车速为30km/h,包括路线、路基路面及防护工程(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交通安全及沿线设施、桥涵工程。 |
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气:施工过程中,边界设封闭式围挡或设置警示牌;工地边界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降尘。 2、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工具清洗、养护和施工现场洒水降尘。 3、噪声:选用优质低噪施工设备;合理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好宣传工作,减少施工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废弃土方集中收集后,用作公路两侧土地平整,废弃建材和拆除固废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位置。 5、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切实做好施工规划,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禁在施工场地外进行施工活动。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禁止任意取土和弃土,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教育。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进行植被补偿。 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1、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超过国家现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应禁止上路,加强道路扬尘控制,定期检修维护路面。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