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6月1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323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6-18 17:59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8日-2025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克州阔克萨勒升压汇集站220千伏送出工程 |
克州阿合奇县 |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克州供电公司 |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新建阔克萨勒220千伏升压汇集站~库姆孜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架空线路,线路全长约57.4千米,其中新建单回路长约55千米,利旧2.4千米,新建杆塔153基。(2)本期在库姆孜220千伏变电站扩建1个220千伏出线间隔。本项目总投资9121万元,环保投入资金65万元,占总投资额0.71%。 |
施工期及运营期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施工期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采取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对施工道路、场地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减少粉尘产生。 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二)废水 施工期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库姆孜220千伏变电站现有化粪池,外委吸污车定期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输电线路沿线临时占地区域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塔基基础养护时先用吸水材料覆盖混凝土,在吸水材料上洒水,养护水被混凝土吸收或自然蒸发。 运营期本项目实施间隔扩建工程的变电站不新增巡检工作人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次新建输电线路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三)噪声 施工期合理地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文明施工;采取低噪声设备;严格把控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 运营期优化导线特性,加强运行管理,保证线路运行时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处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其余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库姆孜220千伏变电站间隔扩建端声环境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废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组织运力将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堆存;变电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输电线路临时占地区域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仅在线路检修时产生少量检修废弃物,为一般固废,检修完毕后集中收集随检修人员带回至克州供电公司按制度统一处理处置。 (五)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运营期做好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及环保标志的悬挂设立工作,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对员工进行电磁基础知识培训,在巡检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曝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加强电磁水平监测。保证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频率为50赫兹时“公众暴露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赫兹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000伏/米,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规范施工人员行为,禁止超出规定的施工作业范围、保护当地植被、野生动物,严禁打猎、砍伐植被等行为;采取洒水、土地平整等水土保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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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