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2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14 18:54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锌氧化矿磨矿项目 |
乌恰县工业园,租赁山泽税务天山之鹰现有车间及场地 |
新疆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乌鲁木齐亨源祥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山泽税务天山之鹰已建成厂房作为原料仓库,新建一座1500平米钢结构车间作为粉磨车间,氧化矿石磨矿项目年处理量10.5万吨,磨矿后的氧化矿粉通过密闭罐车运送至新疆紫金有色现有厂区内利用 |
1废气:有组织颗粒物采用密闭收集+旋风收尘+脉冲布袋除尘措施,可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2020年修改单标准;无组织颗粒物采取措施:矿石储存车间采取覆盖、洒水降尘措施,上料皮带设置密闭输送廊道,上料口设置皮帘遮挡,车间密闭,下料采用可伸缩下料管直接对接密闭罐车,转运采用密闭罐车。可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6-2010)及其2020年修改单表6厂界限值。 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园区管网,最终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噪声:减震、降噪、隔声、消声设计,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等。 固废:布袋收尘灰和地面清扫灰回用生产,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
无 |
2 |
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屠宰点提升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 |
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人民政府 |
新疆德聚仁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扩建在现有厂区进行,不新增用地,厂区总用地面积6830.03m2,本次扩建内容为新增牛、羊屠宰车间一栋(建筑面积139.98m2)、新增分割车间一栋(99.19m2)及新增污水处理站一座,同时增加部分屠宰设备,实现屠宰规模的扩大,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屠宰5000头牛、36500只羊。 |
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施工前划定施工界限,严禁破坏项目区范围外的植被。 (2)加强教育和管理,禁止施工人员砍伐项目区范围以外的林木,尽量减少对作业区以外的地表植被的损坏。 (3)施工开挖、填方,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避免任意取土和弃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改变附近区域的植被。 (4)施工完毕后使项目区绿化达到设计要求,改善项目区局部生态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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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