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5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23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5-06 18:0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6日-2025年5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新疆乌恰喀拉当格铁矿深部普查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乌鲁克恰提乡 |
乌恰县鸿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乌鲁木齐亨源祥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探矿期主要设置施工区域、生活区等区域,勘探普查面积1.85km2。主要采用槽探和钻探等手段,开展铁矿地质勘查工作。 |
①废气:废气主要为槽探粉尘、爆破粉尘、临时堆土场扬尘、柴油发电机废气。措施: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各类建筑施工和构筑物拆除场地周边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湿法作业,严禁敞开式作业。 ②废水: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措施:生产废水进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清运至乌恰县污水处理厂。 ③噪声:噪声源来源于钻探机、柴油发电机和车辆运输产生的噪声。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设备减少夜间使用或禁止使用。 ④固废:主要为槽探、钻探时产生的生产固废及勘查人员的生活垃圾。措施:废土石探矿结束就立即回填;钻井泥浆和沉淀池沉淀物,钻探完工用于封井,不外排;废钻头由地质勘探队统一收集,最终交由单位废钻头库统一保管;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随勘探车辆返回到乌恰县后一并运回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 ⑤生态:临时占地进行合理规划,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临时占地期满后,占地单位需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拆除临时建筑物,清除废弃材料,结合地形恢复场地并平整土地,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勘查过程中,最大限度避免破坏野生动物的活动场所和生存环境;保护地表与植被,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车辆及重型机械的行驶范围,所有车辆采用“一”字形作业法,避免并行开辟新路,以减少风蚀沙化活动的范围;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占地要求,划定适宜的堆料场。严格按规划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作业,不得随意开辟施工便道;施工车辆不得随意驶离便道;勘探作业时严格控制勘探区范围,临时占地避开植被生长较好的区域,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破坏植被;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