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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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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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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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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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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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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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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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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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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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探1井(勘探井)钻井工程(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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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境内,波斯坦铁列克乡依买克村东南10km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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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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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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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位于乌恰县境内,波斯坦铁列克乡依买克村东南10km处,项目为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占地范围为18873.2m2,设计井深8350m,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建钻井平台、岩屑池(1座,1000m3)、磺化岩屑无害化处理池(1座,3000m3)、应急池(1座,200m3)、放喷池(2座(主放喷池、副放喷池),单个容积100m3)、生活污水池(1座,200m3)等设施,撬装设施主要为发电机房、泥浆罐(4个,60m3/个)、泥浆循环罐(10个,71m3/个)、生活水罐(1个,18m3)、生产水罐(5个,60m3/个)、泥浆泵、柴油罐(7个,45m3/个)、凝析油罐(4个,40m3/个)、发电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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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规划占地面积,选址选线尽量避让植被较多的区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对临时占用地应依法办理征地手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态经济补偿和恢复植被,严禁随意丢弃污染物,严禁施工人员捕猎野生动物。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清理、平整,减少水土流失。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对项目所在区域生态环境和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运输车辆酒水降尘,减速慢行;井场定期酒水降尘;文明施工,避开大风天气进行作业,防止水泥等的酒落与飘散;物料苫盖;柴油发电机定期检修、运行良好,不超负荷运行,燃用符合质量标准的燃料。油气测试期间天然气通过放喷管线燃烧后放空,应科学测算放喷时间,定期检查气体燃烧放空设备,加强放喷管线、放喷池的运营维护,确保天然气充分燃烧,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废水与钻井岩屑随钻井泥浆带出,排入泥浆罐用于钻井液配制,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不外排。酸化压裂返排液在井场加碱中和后,暂存在酸碱收集罐,根据生产情况拉运至塔中钻试修环保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井场撬装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荒漠生态恢复。井场分区防渗。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科学布局施工现场。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采取控制车速、禁鸣,加强车辆维护等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钻井期间柴油发电机安装隔声垫和基础减振。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
(六)钻井岩屑随钻井泥浆带出,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收集,泥浆排入泥浆罐循环使用,完井后拉运至下一口井再利用;膨润土体系钻井岩屑排入防渗岩屑池干化,经检测达标后,用于井场平整;聚磺体系钻井岩屑使用无害化处理装置进行就地无害化处理,经检测达标后铺垫井场及井场道路;油基泥浆体系钻井岩屑在井场环保罐暂存,根据生产情况交由山水源拜城环保处理站处置;含油废物(危险废物,HW08 071-001-08)、废烧碱包装袋(危险废物,HW49⠼/span>900-047-49)、废防渗材料(危险废物HW08 900-249-08)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接收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期送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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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