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1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17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5-04-17 12:15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 30 万方混泥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依克萨克村 |
克州豫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新疆德聚仁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上阿图什镇依克萨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阿图什市上阿图什镇依克萨克村的闲置土地22.9815 亩(15321m2),用于建设年产 30 万方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 15321m2,其中包括,一栋 1000m2临时检测业务用房,一 栋 500m2 临时宿舍及食堂,购置车辆 10 辆,以及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硬质堆场地坪及道路和绿化工程。新建 2 条 180 混凝土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 30万立方米混凝土。 |
本项目涉及的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基础开挖,临时工地建设会破坏植被并造成部分水土流失。为此,施工方应根据以下原则对施工弃土、弃石、堆放地进行防治,努力将施工期间水土流失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降低到最小。(1)项目基础开挖、回填尽量避免在多雨季节进行施工,防止形成二次水土流失。(2)施工期间应对产生的临时废弃土石进行及时的清运处理,尽量减少废弃土石的堆放面积和数量。(3)在施工期间,对废弃土石临时堆放地下垫面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采用硬化地面、在废弃土石堆上部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风、防雨措施,避免水土流失。 (4)施工结束后立即对施工场地进行硬化或种植植被,临时占用场地进行痕地恢复。评价认为:在施工期,认真按施工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对施工扬尘、废水、噪声和建渣、弃土、垃圾按环评提出的上述环保措施进行有效治理和处置,及时对裸露土地进行表面植被培养,栽种花草、树木进行绿化和生态恢复。能有效控制施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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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