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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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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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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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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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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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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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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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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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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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州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防渗水渠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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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别迭里村、吉勒得斯村、阿克特克提尔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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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合奇县库兰萨日克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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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智联博宏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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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13.736km防渗水渠,配套渠系建筑物209座,保留14座,新建195座。控制灌溉面积0.37万亩,工程等别为Ⅴ等,工程规模为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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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大气环境:施工过程中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汽车尾气等。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开挖、回填、砂砾石堆场扬尘、临时堆土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燃油。通过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地洒水、禁止大风天气施工、保持外运车辆清洁,定期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检修,保证其正常运行,降低施工期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这些影响将随着工程建设的结束而消失,不会造成长期、大范围的不利影响。
②水环境: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清洗废水。主要污染物为含有较高的石油类、悬浮物等。项目废水处置不当会对施工场地周围产生短时间的不良影响,需要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置。因此,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均回用于施工生产,不外排。
③声环境: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挖掘机、推土机、振动碾等施工机械作业噪声、车辆运输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和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等,其中最主要的是机械设备噪声。对靠近施工现场100m范围内的影响较大。本项目夜间不施工,施工设备及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文明施工。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挖方全部用于填方,无弃方产生。本项目虽为改建项目,但项目区现状为土渠,不涉及原有建筑物拆除等工序,因此无建筑垃圾产生。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因此无生活垃圾产生。本项目虽设置有机修间,但仅作为机修临时场地,机械、车辆维修保养产生的固体废物均不在本项目区暂存。运营期固废为渠道淤积的泥沙,定期进行清淤,清理出的泥沙外售至当地建材生产厂家。
⑤生态环境:工程占地面积小,受工程影响的植被面积与比例很小,受影响的陆生植被在项目区范围外的地带均有分布,物种适应性强,不存在因局部植被损失而导致种群消失或灭绝。项目建设产生的废气、噪声等污染物将改变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干扰野生动物正常生活,使拟建厂址区域内部分野生动物迁离原栖息地。运营期间随着人工诱导自然植被恢复,可使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将减轻和削弱施工期及运营初期人类活动对野生动物造成的负面影响。
⑥施工期对托什干河水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体现在雨水冲刷物料、堆土对水环境的影响,河流水土流失增加,水体悬浮物上升。将采取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组织施工管理,严格将工程施工区控制在直接受影响的范围内,严禁越线施工;物料集中在生态红线外堆存,并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所有施工场地拆除临时建筑物;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捕杀当地野生动物;土壤、植被的恢复,遵循破坏多少、恢复多少的原则;避开野生动物栖息地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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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于2024年12月11日、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7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进行了3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公示期间均未收到任何公众意见及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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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