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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24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2-08-11 17:49
名        称 关于2022年8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生态环境局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4222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阿图什市天山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阿克陶县诚信建材有限公司改(扩)建商砼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玉麦乡

阿克陶县诚信建材有限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4280.5m2,主要建设一条混凝土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原料堆棚、实验室及办公生活设施等。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m3商品混凝土。

(1)有组织粉尘防治措施

本项目筒仓仓顶和搅拌楼设置袋式除尘器,每个筒仓仓顶呼吸孔设1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共配备6台袋式除尘器,含尘废气经除尘器处理后经各自高23m排气筒(筒仓高20m,排气筒高3m)排放;搅拌楼采用密闭形式,并安装1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7%),含尘废气经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粉尘防治措施

① 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应降低行驶速度或限速行驶,物料运输车辆采取洒水降尘、篷布遮盖等抑尘。

② 车辆应按照制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合理安排运输路线,以减少粉状物料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③ 装卸车辆在作业时,应尽量降低物料落差,对装卸车进行洒水,以减少扬尘产生。

④ 原料不得露天堆放,采用半封闭式堆场,并定期洒水降尘。

⑤ 厂区内道路路面及生产作业区、物料堆放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

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主机清洗,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防止渗漏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为进一步减小运营过程中噪声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远离办公区布置、减振等;

(2)原料运输车辆、混凝土搅拌车白天运行,避开晚上休息时间,并保持车况良好,避免车辆不必要的怠速、制动、起动以及鸣号;

(3)加强设备维护,对各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以及维修,及时更换一些破损零部件,确保机械设备正常运转,减少非正常生产噪声。

2

克州路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拌和站建设项目

新疆克州阿图什市阿扎克乡高速收费站向北4km

克州路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建设1座年产5万吨混凝土搅拌站和1座年产5万吨沥青混凝土的搅拌站,占地面积约2400m2,建筑总面积1200m2,配套建设堆料仓、冷料仓等辅助工程,办公生活设施依托阿图什市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应急养护基地已有设施。

本项目砂石堆场设防尘网,并采用洒水降尘、车辆出入冲洗等措施,根据手册措施控制效率,则原料堆场扬尘的排放量为0.02675t/a(0.00643kg/h),呈无组织排放。沥青从输送到拌和全部在密闭管道和设施中进行,最终排放到厂界外的恶臭较少。导热油炉废气经1根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处置依托养护基地现有设施,排入养护基地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拉运至阿图什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设置1间5m2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贮存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固体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建设,地面要进行硬化,并做好防腐防渗防漏处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基本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针对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各环节。本项目采取的防渗漏措施主要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和重点防渗区。

搅拌机回气和粉料合料斗回气均通过管道与预加料斗连接,建设单位拟在搅拌机的预加料斗上部配套安装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用于处理项目投料粉尘和搅拌粉尘。粉尘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外排,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3

龙源乌恰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万千瓦风电市场化并网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

新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乌恰风电场规划总容量为200MW,本项目拟安装39台风力发电机组,接入系统总容量200MW,其中32台风机型号为WTG1-191/5MW,7台风机型号为WTG4-191/6.25MW。

本项目接入系统容量为200MW,储能集电线路采用电缆形式,以5回集电线路接入本次新建的乌恰220kV升压及储能站,本期一次建成。

废气

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对原料堆场采用加盖蓬布等措施。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产生的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外排。

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拉运,不外排;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约1m3/d,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生产,不外排,对区域地表水体水质影响很小。

运营期:站区生活污水系统由化粪池、污水管道、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组成。站内各用水点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上清液通过污水管道最终汇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生产。

噪声

施工期:施工现场设置围挡、隔声障碍。

运营期:优选降噪效果好的风电机及升压及储能站内的变压设备和箱变。

固废

施工期: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及时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定期送至乌恰县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各类建材包装箱、袋以及设备安装包装物等统一回收至回收站回收利用。

运营期:维修废件由巡检人员带走,后期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理,更换出的废润滑油统一收集后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由运维单位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废变压器油暂存于箱式变压器及主变压器处的防渗事故油池,由运维单位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外排。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定期拉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设置足够的垃圾箱,生活垃圾由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

陆生生态

对施工占地进行平整,进行生态恢复。(1)强化施工管理;(2)考虑对进场道路与施工用道路进行一次性规划,施工道路不再单独临时征用土地;(3)施工期间,应划定施工区域界限,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工序;(5)施工后在作业带内恢复砾石层为主要治理措施。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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