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1900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7-19 17: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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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工作方案》(新政办发〔2021〕95号)要求,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建设项目,优化调整克州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结构和布局,促进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发布克州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
一、全州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2023年,全州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为8042吨,其中委托利用处置量737.92吨(9.17%)、企业自行利用处置量1315吨(16.35%),贮存量6131吨(76.24%)。
2023年,全州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HW01医疗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21含铬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49其他废物、HW12染料、涂料废物,占全州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99.97%,其中HW01医疗废物632吨(7.85%);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676.9吨(8.5%);HW21含铬废物6594吨(81.99%);HW49其他废物6.97吨(0.09%);HW17表面处理废物1.44吨(0.02%);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8.38吨(1.22%);HW12染料、涂料废物20.48吨(0.25%);HW31含铅废物12吨(0.15%)。
二、全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情况
截至公告发布日,全州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1家(属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利用处置能力0.37万吨/年;含铅废物、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催化剂、其他废物收集、贮存企业1家,收集、贮存能力0.5万吨/年。总体上,全州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总能力已高于危险废物产生总量,基本形成协同处置、综合利用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理体系,实现产处基本匹配。目前,危险废物收集能力过剩的类别主要为: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主要为含油污泥、企业产生的废矿物油、机动车维修行业产生润滑油等)、废铅蓄电池等,已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
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项目投资建议
为推动克州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与产废情况总体匹配,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建议社会资本投资重点关注下列内容:
(一)“鼓励投资类项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等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置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示范和推广,鼓励大中型产废单位和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自行处理设施项目;鼓励现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提标升级改造,提升产业链深加工水平。
(二)“谨慎投资类项目”:医疗废物焚烧、填埋、物化类集中处置危险废物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项目;废矿物油(机动车维修行业)和废铅蓄电池收集贮存项目;采用预处理方式和利用后的产物不符合相关产品技术标准及产业政策、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
同时,建议投资者理性判断克州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市场,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时,应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避免产能闲置。
特此告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