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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下半年)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4-0029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4-01-09 17:30
名        称 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下半年)
文        号 〔〕号
来        源 克州生态环境局

1.各部门协同发力,把好产业政策关、项目审批关和土地审批供应关,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要求,开展节能审查项目。持续推进青松水泥、科邦锰业和紫金锌业等4家企业开展技改项目,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全面排查以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为重点工业炉窑开展摸底排查,2家水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上料系统实施密闭运行,生产设备、废气收集、除尘收集系统运行正常,废气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废气达标排放。

2.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清洁交通、清洁建筑、清洁供暖。

3.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和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开展燃煤集中供热锅炉进行治理,强化兵地联合执法,与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生态环境局开展2023年度重点区域大气污染源兵地联合指导帮扶。

4.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开展VOCs排放摸底调查,实施排查整治,加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精细化管控。

5.严格施工扬尘监管,要求企业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住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对辖区施工工地拉网式检查,检查施工工地,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均已整改完毕。实行机械化吸尘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加大城区道路保洁频次,遇浮沉和大风天气时,洒水车辆和湿扫保洁车辆全部上路进行洒水、湿扫作业。

6.起草《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餐饮油烟防治条例》,积极推进餐饮服务业油烟治理,严格按要求安装使用油烟净化和油水分离设备。联合住建、市场监督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为广大群众营造绿色健康的生活环境。

7.全面开展秸秆焚烧专项检查,开展现场教育活动,宣传农牧民群众,发放倡议书,制止露天焚烧秸秆、树叶、生活垃圾行为。积极劝导广大农牧民群众做到不点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8.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黄标车限行规定》,开展黄标车和老旧柴油货车摸排。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持续推进非道路机械摸排、编码、登记工作。

9.开展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生产和销售企业质量抽查,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

10.科学应对沙尘天气,全面做好预报预警,起草修改《自治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编制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对天山水泥、青松水泥等4家重点企业实行“一厂一策”差异化管理,全面提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治理和管控水平。

11.加大对企业监督帮扶力度,严厉打击污染物超标排放、废气等污染治理设施及自动监测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和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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