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阿克陶县巴克冶金熔剂用石英岩Ⅰ、Ⅱ号矿体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69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2 19:20 | 发布日期 | 2025-12-13 18:10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10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克陶县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新疆阿克陶县巴克冶金熔剂用石英岩Ⅰ、Ⅱ号矿体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阿克陶县巴克冶金熔剂用石英岩Ⅰ、Ⅱ号矿体开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城约175°方位,距阿克陶县城直距约100千米。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563604m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矿区面积0.2247km2,设置2个采矿场,采场Ⅰ占地面积38773m2,采场Ⅱ占地面积12077m2。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矿山运输、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1.2万元,占总投资的16.04%。
二、根据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阿克陶县巴克冶金熔剂用石英岩Ⅰ、Ⅱ号矿体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新疆阿克陶县巴克冶金熔剂用石英岩Ⅰ、Ⅱ号矿体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5)13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工地周边围挡,出现破损及时更换;施工现场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应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避免大风天作业;施工现场开展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活动时,应采取喷淋、喷雾等湿法降尘措施,确保扬尘不扩散到场区外;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油烟和颗粒物排放;多选择使用电动工具,严格控制内燃机械的使用,场内施工内燃机械(如铲车、挖掘机、发电机等)应安装有效的空气滤清装置,并定期清理;禁止使用废气排放超标的车辆;机械设备能源应选择轻质柴油、汽油等低污染能源。运营期采场露天开采粉尘采取洒水降尘;临时废料场进行编织覆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项目必须使用尾气污染物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严禁使用超标的车辆;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尾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用高品质燃油,对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做好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相应管理工作,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截排水沟收集进入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湿法作业或洒水抑尘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建设临时厕所,施工结束后采用拉运处理。运营期生产过程中、采装作业和矿区道路喷洒降尘用水,洒水降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工艺为A/O工艺,处理能力为5立方米/天,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A级标准用于矿区降尘洒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调整各施工机械摆放位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高噪声设备附近加设可移动的简易隔声屏、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减少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对设备基础采取隔振、减振措施;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加强对进出项目车辆的管理,限制车速,禁鸣喇叭;场外运输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运输车辆在通过居民点时减速、禁鸣等,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的回收再利用,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尽量回填低洼区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清运至拉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本项目表层清理植被作为生活垃圾拉运至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运营期开采工序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一般为杂石,矿物成分主要为花岗岩、石英等,部分可用于矿山道路修整或外售用于加工砂石料综合利用,不能满足目标使用要求,于临时堆料场贮存,用于采坑进行回填生态修复;生活垃圾在矿区内设置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油桶以及揩擦油污的废含油抹布、废棉纱、手套等。废润滑油(代码HW08900-214-08)产生量约0.5t/a,废油桶(代码HW08900-249-08)产生量约0.3t/a,废含油抹布、废棉纱、手套(代码HW49900-041-49)产生量约0.1t/a,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其生态环保意识;企业应加强宣传和教育,在矿区及周边地区,设立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科普性宣传牌;临时占地选在植被覆盖低、易于恢复的土地;严格按照设计矿区范围开采,禁止对矿区外进行开采,破坏区域外植被。运营期采场服务期满后,将对矿山用地采取绿化恢复措施,进行生态修复。对采矿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划定采矿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和管理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以防碾压土壤和植被。修建排水沟,防止暴雨季节短暂洪水侵害,减少水土流失。矿区道路在矿山服务期结束后留续使用,矿山闭坑后对其余损毁区域进行生态修复,根据《新疆阿克陶县巴克冶金熔剂用石英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修复方案》闭矿后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生态修复,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