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星辉晶铄金刚石绿色智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66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1 12:20 | 发布日期 | 2025-11-22 11:05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9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星辉晶铄金刚石绿色智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星辉晶铄金刚石绿色智造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乌恰县光明路北侧奋进北路东侧。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63698m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建设4座金刚石生产车间,配备微波等离子设备、切割设备、磨抛机、小型超声波清洗机、氢气发生器+纯化机、纯水制备设备、水冷式冷水机组等设备2107台及相关配套附属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295979.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00676%。
二、根据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星辉晶铄金刚石绿色智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恰环预审〔2025〕30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现场设置公示牌,建筑材料采用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措施;建筑垃圾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施工现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避免大风天作业。运营期切割、研磨、抛光废气采用密闭设备,定期使用移动除尘器清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的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通过专用烟道至食堂屋顶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规模标准。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经施工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拉运至乌恰县污水处理厂。运营期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同生活污水、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混合后,排入乌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乌恰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顺序,缩短工期,避免强噪声施工机械同时使用,避免夜间作业,利用距离衰减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规范使用机械,加强保养维护;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路线,避开噪声敏感点较多路线,减速慢行、禁止鸣笛。运营期采用低噪声激光切割工艺、低噪声设备及厂房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用于回填地基、厂区平整,不外排;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苫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运营期原料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无尘布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废过滤膜、边角料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润滑油(代码HW08900-214-08)产生量为2t/a,废油桶(代码HW08900-249-08)产生量为0.2t/a,收集后贮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废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强化施工管理,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施工机械的范围,严禁随意扩大扰动范围;缩小施工作业面和减少扰动面积;做好土石方平衡,降低工程开挖造成的水土流失;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要求在指定地点堆放临时土石方;施工作业结束后,及时平整各类施工迹地恢复,防止新增水土流失。运营期厂区绿化。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