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标准化垃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695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5-12-09 19:14 | 发布日期 | 2025-12-11 18:05 |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10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标准化垃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标准化垃圾场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项目区四周均为空地。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57810m2,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生活垃圾处理能力30吨/日,卫生填埋生活垃圾库容为25万立方米;设计使用年限20年,配套建设其附属设施。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库区、防渗工程、导气导液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监控系统、封场覆盖系统等。配套建设: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4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7万元,约占总投资的28.37%。
二、根据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标准化垃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评价结论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关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库尔干村标准化垃圾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对《报告书》的初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5〕30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存放或及时覆盖;运输车辆应低速、限速行驶;施工区域设置围挡。运营期填埋废气采用垂直石笼井与水平导气碎石盲沟相结合的方式将填埋场内的气体导出,将其收集后通过火炬排放。在废气导排管顶端安装电子监控器,当填埋气中甲烷气体含量超过5%时,点燃填埋气以防爆炸。当甲烷气体含量低于5%时,填埋气直接经高空排气筒排放;渗滤液调节池、渗滤液处理站采取密闭加盖、喷洒除臭剂、同时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恶臭污染;填埋区扬尘在填埋区四周设置固定铁丝围栏,配备专用洒水车;堆土场扬尘对堆土场覆土遮盖防尘布,防止扬尘污染,定期洒水;汽车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全密闭,运输车辆出场前进行冲洗。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利用;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施工结束后由吸污车将化粪池中污水运走。运营期车辆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渗滤液收集至调节池(400m3)后经厂内渗滤液处理站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表4标准通过吸污车拉运至阿图什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由吸污车拉至阿图什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加装减振垫、消声等措施,定期检查、及时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昼间、夜间环境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功能区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可回收利用的部分送废品回收站处理,其余送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收集后运往本项目填埋区进行填埋处理。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大风天作业;保护植被,减少植被破坏面积,并尽快恢复植被;加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管理,保护动物;防治水土流失,做好防沙治沙。运营期在填埋场库区周围设置绿化隔离带,填埋场封场覆土绿化,种植耐干旱、耐盐碱、耐贫瘠的植物为主;堆土场采取四周设临时排水沟,填埋场设置截洪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调节池)等地方喷洒杀虫剂;防治水土流失,做好防沙治沙。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书》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