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玉麦康克仁调节水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55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12:07 | 发布日期 | 2025-09-24 11:01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9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克陶县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克陶县玉麦康克仁调节水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克陶县玉麦康克仁调节水池工程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玉麦镇恰格尔村西侧方向约10.9km,用地面积1402600m2。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引水建筑物、大坝、放水建筑物、防洪堤、交通工程。配套建设: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4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9.8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15%。
二、根据黄河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克陶县玉麦康克仁调节水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5)72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规划占地,严控控制工程占地面积;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不得随意扩大范围和破坏周围地表植被;在主要施工场地设置警示牌,加强施工人员环境保护和生态保育的宣传和监督工作;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砾石压盖;工程结束后,在管理站建筑物周边及永久道路两侧种植乔木、灌木,补偿部分植物生产力。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按照“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避免大风天作业,采取洒水措施;焊接烟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汇入到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车辆使用符合标准的油料或清洁能源,推行强制更新报废制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拌和系统冲洗废水,采用中和沉淀法进行处理满足《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后回用,不外排;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经混凝沉淀处理满足《水电工程砂石加工系统设计规范》(NB/T10488-2021)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8920-2020)水质要求后回用于洒水降尘、车辆冲洗,不外排;施工区餐饮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再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出水用于生态恢复的污染物排放限制B级标准限值,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用于荒漠灌溉。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在对外公路及主要公路的交叉口处设置警示牌,限制车速,禁止鸣笛,提醒来往车辆减速慢行;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选用低噪声车辆,加强道路的养护,严禁车辆超载行驶,施工厂界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程弃渣通过坝后压坡方式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并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禁止随意堆放。运营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至地方垃圾处理场。
危险废物为浮油、浮渣、含油污泥和废机油,浮油、浮渣、含油污泥废物代码为HW08900-210-08,废机油废物代码HW08900-214-08,施工期含油废物产生量约1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危废暂存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