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合奇县众合汇鑫混凝土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447 | 主题分类 | null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17:54 | 发布日期 | 2025-08-12 16:43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7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合奇县众合汇鑫混凝土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阿合奇县众合汇鑫混凝土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合奇县众合汇鑫混凝土站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哈拉布拉克乡阿克巴夏特村阿克恰勒马。临时占地33364m2。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体工程建设内容:新建混凝土搅拌站,布置混凝土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占总投资的7.5%。
二、根据乌鲁木齐胜利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合奇县众合汇鑫混凝土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阿环初审函〔2025〕7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先剥表土,拉运到表土堆放场压实堆放;已播撒草籽为主的综合措施,加强地表覆盖,防止加剧土壤沙化。运营期满后进行复垦、平整,并同时进行植被重建,恢复原有生态环境。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划定施工作业区、设置围墙、棚式贮存物料、场地洒水、硬化道路、车辆减速慢行;避免大风天作业;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运输车辆使用帆布覆盖,不得超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飞扬和洒落。运营期混凝土搅拌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搅拌机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筒仓粉尘经自带仓顶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砂石料堆场全封闭,碎石堆场防风抑尘网,洒水降尘;运输扬尘通过洒水降尘、地面硬化、运输车辆遮盖篷布、厂区遗撒物料及时清理、减速慢行等措施降低无组织粉尘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标准后通过专用排烟管道排放。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混凝土养护、车辆设备及场地清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部门施工废水通过自然蒸发消耗,施工废水不外排;施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道收集进入隔油池及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要求后,用于项目区生态修复绿化及洒水降尘。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选取噪声低、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加强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加强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管理,保持道路畅通;文明施工。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或者隔声罩,厂房采用隔声门窗;加强车辆管理,运输车辆低速行驶,定期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开挖土方大部分用于地基回填,其余用于垫高低洼地,无弃土外运;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废砖等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至附近建筑垃圾处理厂;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送阿合奇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运营期除尘灰经袋式除尘器收集后,定期清理,全部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泥沙定期清理,全部回用于生产;干混凝土块全部留存在实验室;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阿合奇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污水处理污泥,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废机油(代码HW08900-214-08)产生量约0.2t/a,污水处理污泥(代码HW08900-210-08)产生量约0.05t/a。危废贮存点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