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阿克陶县托合特日克铁矿勘探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39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7-15 11:57 | 发布日期 | 2025-07-16 10:51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6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新疆葱岭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新疆阿克陶县托合特日克铁矿勘探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阿克陶县托合特日克铁矿勘探临时用地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布伦口乡苏巴什村。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勘查区面积:8.01km2,临时用地面积:13572m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钻探工程、化验测试工作、工程测量。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5.28%。
二、根据新疆德聚仁合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阿克陶县托合特日克铁矿勘探临时用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5】09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设计和作业时间,优化施工方案;合理进行工程布置,精心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控制工程占地范围;加强管理,严格限定车辆行驶路线,不得随意下道行驶,碾压植被;加强思想教育,增强环保意识;勘探工程结束后对钻井进行回填,对所有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恢复地貌、植被恢复,进行人工混播草籽。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采取覆盖措施,定期洒水降尘;物料运输按规划的路线行驶,车斗封闭,控制车速,对土路行驶段进行洒水降尘;表土开挖进行洒水降尘;钻探过程执行湿式作业,避开大风天气作业,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钻探废水经HDPE吨桶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勘探区设立移动环保厕所,生活污水定期清运至阿克陶县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采用低噪声和低振动的设备,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采取基础减振;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做好个人防护,严禁鸣笛,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标准限值。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探矿土石方暂存于钻井平台内的表土堆场,待勘探工程完成后用于平台区域回填覆土,恢复地貌;废弃泥浆采用石灰进行固化处理后就地于钻井区域覆土回填;勘探区生活垃圾每日集中收集后,带回城镇居住区的垃圾收集站处理。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