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新源热能有限公司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22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4-11 12:44 | 发布日期 | 2025-04-14 11:39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33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图什新源热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阿图什新源热能有限公司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图什新源热能有限公司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供热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院内\。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用地面积:300m2。主体工程建设内容:在建筑面积240m2的锅炉房内,布置1台2t/h燃气锅炉,地上一层。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1%。
二、根据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图什新源热能有限公司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5〕5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加强绿化,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施工现场的清洁工作,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设置围挡;施工材料分类堆放,采用苫布覆盖,对易产尘物料定时洒水;加快物料周转速度,建筑垃圾随产随清;运输车辆谨防装载过满,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文明装卸和驾驶;现场道路硬化、清扫、洒水降尘。运营期燃气锅炉采用烟气外循环技术(风机一体式燃烧器工艺),将燃烧出的烟气重新引入燃烧区域,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通过不低于8m高排气筒(锅炉房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烟囱高度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排放,颗粒物、SO2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3271-2014);NOx执行《关于开展自治区2022年度夏秋季大气污染防治“冬病夏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教育和培训,规范操作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时更换老化部件。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克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现有生活污水管网排放。运营期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排入2m3玻璃钢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阿图什市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理设施下方地面均进行地面硬化和防渗处理(采用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对工艺、管道、设备和污水处理构筑物等尽可能地采取泄漏控制措施。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选取低噪声、低振动设备,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应设置在室内,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施工;加强施工车辆管理,尽可能避开夜间运输,进入工地应减速、减少鸣笛等;严格操作流程,降低人为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高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尽量远离厂界;噪声大的车间墙体采用吸声材料;加强管理,文明生产。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包装物能回收利用的全部外售至废品回收站,不能回收利用的,由环卫部门清运;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离子交换树脂供应商更换树脂,更换过程中废离子交换树脂被直接收集并装入专用容器,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在项目区贮存。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