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卡热克热麦片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190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4-04 19:12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18:06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2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图什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卡热克热麦片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卡热克热麦片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永久占地130800m2,长度3.81km。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条道路,全线道路等级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厂外道路(三级公路),设计速度40km/h,路基全宽12m,路面全宽10.5m。横断面形式为行车道2×3.75m,土路肩2×1.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1/50。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建设: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2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9.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3.31%。
根据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安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图什市哈拉峻乡卡热克热麦片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5〕13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保护植被、野生动物和土壤资源,减轻人为扰动,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完成后,恢复、平整场地,弃填土就地利用;施工后进行地貌、植被恢复。运营期做好草场补偿,采取播撒草等形式恢复沿线生态、施工迹地。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汽车运输材料表面应加盖篷布、封闭运输,防止飞散、掉落;施工现场洒水作业;道路施工时采取施工围挡,做到文明施工,减缓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每天定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防止粉尘飞扬,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运营期加强车辆管理,超过国家现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的车辆应禁止上路;加强运输散装物资车辆的管理,在道路入口处进行检查,运送需加盖篷布。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车辆冲洗点设置废水收集设施,对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禁止排入沿线水体;合理安排桥涵工程施工时间,施工期选在平水期;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有效避免机械设备漏油,防止油污渗入土壤,污染地下水;施工材料如:油料、化学品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设置苫盖,以减少雨水冲刷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生活污水依托环球矿业污水站处理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加强道路的管理,保持路面清洁,减缓雨水冲刷造成的污染;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以防止道路散装货物造成沿线土壤和地下水污染。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式,加强对作业机械及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加强车辆噪声控制、道路交通管理制度以及路面的保养维修,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和2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及时清运,建筑垃圾应将可回收的进行分类收集综合利用或出售,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占地范围内;施工区设置垃圾桶,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运至就近乡村垃圾转运点处理。运营期定期道路进行养护,同时也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和集中处理,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三、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