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阿克陶县皮拉力乡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08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2-14 17:25 | 发布日期 | 2025-02-15 17:15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1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新疆喀工建筑材料销售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新疆阿克陶县皮拉力乡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新疆阿克陶县皮拉力乡二号建筑用砂矿位于新疆克州阿克陶县皮拉勒乡也勒干村,项目区北侧和南侧为政府闲置预留地,西侧为乡村道路,东侧为其他企业厂房,周边无居民点、人员密集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古迹、农田等需特殊保护的敏感对象。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主体工程建设为开采建筑用砂矿,矿区总面积63800m2,露天开采最低标高1368m,最高标高1377m。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年采石料6万m3(8.4万t/a),开采年限3a。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37万元,占总投的18.5%。
二、根据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阿克陶县皮拉力乡二号建筑用砂矿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5)1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粉尘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处置工作,施工设置挡风墙,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如限载、限速,对道路进行洒水降尘。运营期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车(配套喷淋装置)定期洒水,以降低开采区、破碎、筛分、装卸、运输和堆场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区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喷淋水基本被产品吸收,不外排;洗砂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运输道路抑尘水全部蒸发,不外排;堆场洒水全部蒸发,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限值后,由吸污车清运至阿克陶县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噪声较低的生产设备,并加强维修保养,避免深夜运输(晚10点-早6点),禁止夜间施工等,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通过合理布局,隔声耳罩、距离衰减等,基础减震、运输车辆定期添加润滑油,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配套设施修建期间产生的弃土用于低洼地填平等,不会产生外运弃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集中堆放,及时清运到指定垃圾场;生活垃圾经过袋装统一收集后送往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站,然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阿克陶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运营期一般固废有废砂石和三级沉淀池污泥,废砂石临时堆存于废石堆放场,年度复垦时将其回填采坑;三级沉淀池污泥定期清理,经自然晾干后用于项目区的洼地平整;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往当地乡镇垃圾收集站,然后再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阿克陶县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一般固废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润滑油(代码HW08900-217-08)产生量约0.5t/a,废油桶(代码HW49900-041-49)产生量约0.1t/a。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施工车辆严禁停放在施工场地以外区域,避免对植被的碾压破坏;防沙治沙。运营期开采结束后,根据《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HJ651-2013)中的要求,进行矿山闭坑治理。项目区进行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对矿区滑坡、地表水水量进行监测,在出现滑坡体后,对其进行圈围,并划出危险区域,禁止人、畜进入。其次对采矿区内破坏地表和工业广场进行覆土,植树造林,恢复植被;工业加工场地建筑物拆除,场地清理整治,覆土绿化。该开采区土地复垦为天然牧草地,后期应进行管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措施应按照《裸露坡面植被恢复技术规范》(GB/T38360-2019),做好恢复区截排水措施,设置生态截排水沟;必要时采用合适的固土技术,以利于植被恢复;充分利用剥离表土的腐殖层,采用人工撒播草种进行栽植,并做好灌溉、病虫害防治等养护措施。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或后续水淬渣的固废属性发生变化,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