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5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11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2-21 11:26 | 发布日期 | 2025-02-24 11:20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1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中海蓝建(新疆)光伏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阿克陶县5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奥依塔克镇,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永久占地(租赁期间)面积9982118m2、临时占地3000m2(永久占地内)。该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容量为631.793MWp,额定容量为500MW,属于集中式大型并网光伏电站工程,主要由光伏阵列、逆变单元、升压系统等部分组成,容配比为1.26,配套建设5万千万/2小时化学储能电站;项目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升压站布置于光伏场区西南部位置,配套设置集电线路,输电线路不在本次建设范围内。配套建设:公辅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本评价不包含新建主变电磁辐射及送出线路的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新建主变及送出线路电磁辐射影响需另行委托评价。
工程总投资18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9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21%。
二、根据新疆鑫旺德盛土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克陶县50万千瓦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5)03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对光伏场区、线路占地进行合理规划;现场施工机械和人员活动范围严格限制在作业带范围内,尽量减少施工破坏面,同时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作业;项目施工材料及设备尽量分拆改用小型运输工具运输,以减轻对地表植被的碾压;施工优先采用环保型设备;施工生活区、光伏架设区、箱变、集电线路及施工检修道路施工期剥离的表土保存,采用密网覆盖临时堆土区域,减少水土流失和扬尘,播撒草籽恢复植被;减少大型机械施工,基坑开挖后,及时回填,其表层进行碾压,缩短裸露时间,减少扬尘发生;针对草地生态土壤分层剥离、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和循序分层回填。运营期拆除临时施工生产区、生活区,土地平整后用于建设光伏阵列;光伏场内在光伏板底和光伏板之间进行植被恢复;检修道路两侧等区域播撒草籽,建议在太阳能电池板遮挡较严重及太阳能电池板间受阴影部分影响地区种植当地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的草本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设备以及车辆冲洗废水排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施工营地修建的预处理池,委托环卫部门由吸污车抽吸拉运至阿克陶县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太阳能光板擦拭废水很难收集,且此部分废水除含悬浮物外无其他污染物质(不含清洗剂),可直接用于光伏区域绿化;生活污水经预处理池处理,餐厨污水经隔油池处理,采用罐车外运至阿克陶生活污水处理厂。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危废贮存间、变压器下方事故油坑重点防渗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本次改造区域;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基础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禁止夜间施工,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合理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商品混凝土;
裸土及易起尘物料使用防尘网覆盖;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进行除泥处理;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加强扬尘管理,确定扬尘污染防治目标及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扬尘排放浓度限值。运营期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饮食业单位小型规模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用于沿线场地平整及施工迹地恢复;建筑垃圾中的废钢筋收集后外售处理;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阿克陶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清运处置。运营期一般工业固废为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统一由供应厂商回收;生活垃圾收集后统一交由阿克陶县环卫清运。
危险废物为变压器油、废油桶、废铅蓄电池、设备维修废电容和电抗器等,暂存厂区1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同时加强铅蓄电池维护延长其使用寿命,有效降低废旧蓄电池产生量。其中变压器油(代码HW08900-220-08)产生量2.5t/a;废油桶(代码HW08900-249-08)产生量0.2t/a;废铅蓄电池(代码HW31900-052-31)产生量0.1t/a;设备维修废电容和电抗器(代码HW10900-008-10)产生量0.02t/a。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