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阿图什市220kV升压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08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2-06 17:16 | 发布日期 | 2025-02-07 17:09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14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克州博宏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克州阿图什市220kV升压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用地面积5.8377hm2,永久占地2.4447hm2,临时占地3.393hm2,线路总长度3.0km。主体工程:220kV升压站、220kV输电线路、跨越工程、防洪堤等。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设规模为220kV升压站一座,配套建设200MW/800MWh储能区域(本项目仅评价升压站部分,储能部分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拟通过单回220kV架空线路2.0km(还有地埋电缆1.0km)接入220kV阿图什变电站,输电线路全长3.0km。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9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11%。
二、根据乌鲁木齐汇翔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阿图什市220kV升压汇集站及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克环阿初审字〔2024〕38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选择线路路径;尽量减少占地范围,减少扰动面积,作业区四周设置彩带控制作业范围;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减少地表开挖裸露时间,临时占地区域,施工结束后清理平整,对扰动区域适当洒水增湿,播撒草籽33930m2,使其恢复为原有地貌。运营期升压站水泥地面硬化,场地平整;升压站周围及输电线路塔基处设置草方格,巡检通行依托周边已有道路作为输电线路巡检道路。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泥浆产生点建立临时沉淀池,含泥浆雨水、泥浆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施工期人员生活废水排入移动环保厕所,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表A级排放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运营期新建一座2m3/d处理能力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表A级排放标准后用于周边绿化。贮油池、事故油池等采取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减少非正常及事故工况发生。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升压站:主变压器、风机、液压泵等均采用低噪声设备,主变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采用围墙阻隔、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运营期风电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要求落实施工扬尘管理,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加盖篷布,定期洒水抑尘,进出车辆及时清洗等有效防尘措施。运营期采用运水烟罩处理食堂油烟废气,达到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对“大型”标准后通过排气筒引到楼顶排放。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土及时外运至指定地点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筑垃圾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年产量约为21.9t,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废铅蓄电池等,暂存厂区20m2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其中废变压器油(代码HW08900-220-08)单次产量约70t;、废机油(代码HW08900-249-08)和废机油桶(代码HW08900-249-08),年产量约0.7t;废铅蓄电池(代码HW31900-052-31)每10年产生量约11.4816t。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严格落实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升压站应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输电线路严格按照设计规程进行跨越。输电线路最大弧垂处对地最小垂直距离不小于15m。升压站厂界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能够分别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4000V/m和100μT的公众曝露限值要求。
(八)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四、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六、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