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克州中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重新报批)建项目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02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2-24 19:16 | 发布日期 | 2024-12-25 19:11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4〕120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克州中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审批〈克州中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重新报批)建项目报告表〉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所附相关材料收悉。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玉麦镇阿勒吞其村戈壁滩物资回收站再利用产业园六号库。本项目于2024年8月1日,我局出具了《关于克州中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克环评函﹝2024﹞61号)对项目予以批复。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将设计的2个35m3的储油罐变更为2个50m3的储油罐,暂存的危废种类拟增加废酸碱液、废催化剂、废滤芯等,项目尚未开展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此变动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中重大变动情形,故重新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克州中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委托新疆明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重新报批环评。
项目变更建设规模:由2个35m3的储油罐变更为2个50m3的储油罐,暂存的危废种类拟增加废酸碱液、废催化剂、废滤芯等。主体工程包括:4个厂房内开放式储存间(隔断)、2个密封式存储间、导流槽、配电室及应急事故池等;辅助工程:消防设施、配电室、视频监控系统等;储运工程: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配套建设: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总投资的40%。
根据新疆明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克州中润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重新报批)建项目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阿克陶县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4〕37号),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对施工现场和物料运输的管理,施工现场临时堆放的裸土及其他易起尘物料采取洒水保湿、防尘布(网)等防护措施;在基础开挖、场地平整施工时,应对施工面实施洒水抑尘,减轻施工扬尘;车辆运输物料时采取密闭、包扎或覆盖等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对项目区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装卸过程中产生的酸雾经负压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设备(采用15%氢氧化钠溶液,一次装填量0.1t,半年更换一次)处理,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后排放。储油罐呼吸阀上加装收集管路,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被收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需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于项目区降尘,不外排;不产生生活污水。运营期不产生生产污水;厂区不设食宿,不产生生活污水。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运营期优先选用低声级建筑机械,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以降低机械的非正常噪声,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加强现场运输车辆出入的管理,材料运输进出车辆必须限速并避开车流高峰期,限制高音喇叭的使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存放,由建设单位自行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纸箱、塑料隔震垫等集中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垃圾堆放点。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处置和管理要求;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有关规定;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暂存和转运需符合《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20)要求。废铅蓄电池泄漏的酸液(废物类别为HW31,危废代码为900-052-31)与废铅酸蓄电池贮存在废旧电池仓库内,与完整的废铅蓄电池分区贮存、转移,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清理过程会产生废毡布(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收集暂存于其他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喷淋废液(废物类别为HW35危废代码为900-399-35)采用带盖专用桶(耐酸防腐)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39-49)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油罐(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废铅蓄电池托盘和周转箱(废物类别为HW49,危废代码为900-041-49)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
(六)做好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重点防渗区的防渗工作。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开展防腐防渗工程,对危险废物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做好地面硬化和防渗漏处理。防止对项目区地下水及土壤造成污染。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八)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做好与排污许可证变更衔接,并按证排污。
三、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你公司应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本项目设施以及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