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能克州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03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1-24 17:58 | 发布日期 | 2025-01-27 17:54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5〕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托什干河水电分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华能克州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合奇县,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用地面积:永久占地508620m2,临时占地507500m2(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规划总容量300MW,配套建设30MW/6MWh电化学储能,新建60台风电机组、箱变、储能系统、场内集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配套建设:储运工程、公辅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1047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4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38%。
根据新疆绿境天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华能克州阿合奇县3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阿合奇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报告表》的初审意见(阿环初审函〔2024〕7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前对塔基开挖区域进行表土剥离;牵张场内设备、材料堆放底部铺垫彩条布,施工场地使用彩条旗限界。加强施工监理,施工活动要保证在征地红线范围内进行,禁止施工人员越线施工;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不得在规定区域范围外随意活动和行驶。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回覆、土地整治或土地平整,应按设计要求立即对施工场地开挖部分进行覆土,并进行平整夯实;对作业区等施工扰动区地表进行平整,必要时进行喷水增湿,以便自然植被的生长恢复。运营期风电场的检修道路需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或变更行车道路的宽度和长度,避免行驶车辆及检修人员的行走路线对征地范围外地表原生植被的碾压扰动。规范施工活动,减少临时占地,缩短施工工期,保护植被、野生动物和土壤资源,减轻人为扰动,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裸露地面应采用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定时定量洒水。车辆应加盖篷布或采取密闭运输方式。使用环保焊条、隐弧焊技术。机械、车辆使用标准柴油,加强机械、车辆维护保养等。混凝土拌合系统采用全封闭设计,减少粉尘外泄。定期洒水降尘,保持地面湿润。本项目不建设工作人员生活设施(由另外立项的汇集站项目建设,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工期,抓紧时间完成施工内容,避免雨天施工,杜绝面源污染给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混凝土搅拌站设置废水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回用。开挖土方集中堆放,下铺上盖,施工场地,设沉砂池,防止泥水外溢。设置临时化粪池,生活污水用临时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由汇集站项目(另外立项)建设生活污水设施,本项目运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机械操作时间优化施工车辆行车路线,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检查设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在选择风电机时,应选用隔音防震型,叶片用减速叶片等技术先进型风机。合理选择变压器、电气设备、导线;选择表面光滑、耐氧化的导线和母线,在设备安装时要保证各类接口接触良好,减少火花及电晕放电噪声。加强风电机组的日常维护,定期检查,当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检查。确保运营期风电场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拉运至阿合奇县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弃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运营期检修废件(代码SW17900-013-S17)年产量0.5t/a,具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配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没有回收利用价值的废配件送至阿合奇县一般固废垃圾填埋场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代码SW17900-012-S17),年产量0.1t/5年,到达使用寿命期后可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危险废物为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和含油抹布等,由运维人员采用专用容器收集,运至拟建汇集站内的危废贮存库内,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其中废变压器油(代码HW08900-220-08),年产量0.5t/a;废润滑油(代码HW08900-214-08),年产量0.6t/a;含油抹布(代码HW49900-041-49),年产量0.01t/a。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处置和管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中相关要求,及时在线填报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规范建立并运行危废台账,在线办理电子转移联单。
(七)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合奇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