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陶县20万千伏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MB1536253/2025-00011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2-08 18:18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18:08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4〕102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瀚舟(阿克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阿克陶县20万千伏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克陶县,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项目总体规划建设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发电系统25年的总发电量约为1350000kWh,年均发电量54000万kWh,采用集中式4400kVA/3300kVA箱逆一体机,共46个子方阵,光伏厂区内35kV集电线路为直埋电缆,每5-6个箱式变电站连接为一个单元,各用一根电缆引入35kV配电室内,共8回集电线路。配套建设包括:临时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等。
工程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11.8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73%。
根据新疆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克陶县20万千伏光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及阿克陶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报告表》的预审意见(克环陶初审字〔2024〕36号)结论,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施工期扬尘、噪声等达标排放;妥善处理施工废水、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施工土方尽可能回填处置,剩余弃土、生活垃圾须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得随意堆放。工程占地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征地及补偿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补偿和恢复。
(二)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限定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施工控制带,对施工场地四周进行拦挡围护,严格控制施工红线,限制施工活动范围,避免越界施工。充分利用已建输电线路的施工便道,尽量减少施工便道占用对植被的破坏。保护根系发达的植物,在施工便道选择时,选择避让根系发达固沙能力强的植被,施工期间不乱砍乱伐植被,施工完毕后进行植被恢复。规范施工活动,减少临时占地,缩短施工工期,保护植被、野生动物和土壤资源,减轻人为扰动,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土方挖掘完后,要及时回填,同时防止水土流失;回填土方时,对干燥表土要适时洒水,防止粉尘飞扬;尽量使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车辆。应尽量选用质量高,对大气环境影响小的燃料。要加强机械、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尽量减少因机械、车辆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运输时应采取良好的密闭运输,装卸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建筑材料堆场应采取适当的洒水和覆盖等防尘措施;加强施工管理,避免在大风天施工作业,尤其是引起地面扰动的作业。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对施工及运输道路的路面进行硬化,以减少道路扬尘;堆放的施工物料要用遮盖物盖住,避免风吹起尘。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现场机械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等产生的施工废水,含有泥沙和悬浮物等,经简易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及周边洒水降尘。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合理布置施工机具位置,做好施工组织设计,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同时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等措施;光伏区施工区域5km范围内无居民集中区,故项目噪声主要影响对象是现场施工人员,为降低施工噪声对施工人员的影响程度,应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如佩戴防护用具等。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确保运营期变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施工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建(构)筑物基础及道路建设产生的废土石方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废钢筋、各种废钢配件、金属管线废料、各种装饰材料的包装箱、包装袋等废弃物。项目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采用分类收集的方式进行收集,可再生利用部分收集后出售,不可再生部分清运至阿克陶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施工人员日常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置。
(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要求。本项目运营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检修油污抹布、废电气元件(电容、电抗器等内部元件)和废箱式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及其油桶、废铅蓄电池。检修油污抹布,根据同类项目,油污抹布按最大0.1吨/年计。检修油污抹布按照《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物类别/代码为900-041-49,全过程不按危险废物管理,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废电容、电抗器等内部元件,废电气元件属于危废,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5-49。暂存于220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库(220升压站单独环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变压器油,事故废油属于HW08类废矿物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为900-220-08。废变压器油直接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处置;废润滑油及其油桶属于危险废物中的“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为900-214-08,暂存于220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库(220升压站单独环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铅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中的“HW31含铅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52-31,暂存于220升压站危险废物贮存库(220升压站单独环评),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落实“五联单”制度,废弃物暂存场所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标准要求。
(八)严格落实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计、施工中应采取控制线高或与环境保护目标水平距离的措施,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要求。运营期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在检查带电维修过程中,尽可能减少暴露在电磁场中的时间;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等。
(九)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加强风险管理,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风险,建设方应严格执行《报告表》中各项风险事故防范、减缓措施,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建设方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应急物资,并加强日常的环境应急演练,将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性降低到最小程度。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项目发生重大变动,环评文件须报有审批权限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满5年,工程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分局要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加强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阿克陶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