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文件
  3. > 正文

关于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3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3-03313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3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3-10-18 13:33 发布日期 2023-10-18 17:31
文        号 克环评函〔2023〕67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

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3矿:

你公司报送《关于对<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3矿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拟建于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区乌恰县黑孜苇乡。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改扩建年产30万吨石膏矿石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水泥,主要供给克州、乌恰县、喀什地区的水泥生产企业,少部分用于建筑制品。矿区占地面积200000m2;现状已建矿山布局包括现状采坑、排土场、矿部生活区、矿山道路,拟建采矿场在现状采坑基础上进行开采,最终占地面积137620m2,已建排土场位于矿区南部,占地面积45000m2,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土、石堆放在此处;已建矿部生活区位于采矿场东南部,占地面积1500m2,可满足日常生活所需;已建柴油暂放点位于矿区东北部,占地面积10m2,容积10m3,可满足日常柴油暂放使用;新建矿山道路及采区内部道路总长约3044m,占地面积约18264m2,可满足矿区运输需求;已建布局中矿部生活区、排土场、柴油暂放点及部分矿区道路为可利用设施,基本满足矿山后续开展生产工作,后续继续延用,矿

山道路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拓宽改造。

项目总投资2408.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1.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

根据乌鲁木齐亨源祥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乌恰县黑孜苇乡抛尔石膏3矿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三、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

(二)加强粉尘治理工作。采用湿式作业,排土场使用防尘网覆盖;物料运输应该采取封闭运输;采场、矿山排土场、运输道路洒水设施喷雾洒水降尘、以及篷布覆盖等措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三)做好污水防治工作。淋溶水汇集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二的C级标准后,用作矿区绿化。

(四)做好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高噪声设备管理,采取减震隔音,夜间禁止工作,车辆限速、禁鸣、分散进出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求。

(五)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废石运至排土场,用于周边低洼处回填;淋溶水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后运至采矿区,作为阶段性场地平整、复垦填料综合利用,不外排;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拉运至就近垃圾填埋场。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定期检修各项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七)严格控制矿区开采范围和开采强度,严格按照采矿的规模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按“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生态环境恢复计划。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乌恰县分局负责。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1018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