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乔克其村支渠防渗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2269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8-03 10:19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12:16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3〕48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阿图什市水管站: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乔克其村支渠防渗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乔克其村,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新建1条7.630km防渗渠、4条斗渠,分水闸1座、节制分水闸7座、盖板桥7座。本次防渗建设的渠道设计流量小于2m3/s,确定本工程等别为Ⅴ等小(2)型,灌溉渠道工程等级为5级。主体工程为防洪坝及附属建筑物;辅助工程包括导流工程、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道路、堆场;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系统;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及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总投资1491.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2.01%。
根据新疆明润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阿图什市格达良乡乔克其村支渠防渗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等环境敏感区域。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车辆运行管理,避免在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下施工,防止水土流失。施工中尽可能缩短施工时间,提高工程施工效率,减少对自然植被的破坏和减少裸地面积。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平整土地,防止土地沙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集中收集合理处置。
(二)做好地表水环境保护工作。项目施工期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的洒水降尘或用于搅拌工序。施工生活区设临时环保厕所,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环保厕所,清理固废可作农用肥料,不得外排。
(三)施工期加强噪声管理,选用低噪声、振动小、能耗小的先进设备,安装减振垫、消声器等降噪材料,设备保持良好运行工况;遇有噪声敏感点时,施工时对噪声源采取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弃土、废渣等外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乡镇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设施处理。
(五)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强化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施工期水土保持管理,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不用临时建筑设施,做好临时占地的植被恢复。
三、你单位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阿图什市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