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乌恰县卡拉特铜多金属矿二区普查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2266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7-17 11:09 | 发布日期 | 2023-07-17 13:07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3〕45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新疆惠海开拓建材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关于对〈新疆乌恰县卡拉特铜多金属矿二区普查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乌恰县波斯坦铁列克乡,勘查面积2.71平方公里。主要采用钻探工程、探槽工程。设计槽探工作量为800m3,钻探工作量1000m。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包括槽探工程区和钻探工程区,辅助工程包括生产生活区、施工道路,公用工程包括供电、供水,环保工程包括噪声防治、固废防治、废水防治措施等。
项目工程总投资58.42万元,其中用于环保的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23.96%。
根据新疆荣祥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乌恰县卡拉特铜多金属矿二区普查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日常管理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境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要合理布局,对施工道路常洒水,探洞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钻探的扬尘量。严格控制施工占地,减少对项目区域地表的扰动。
(二)严格落实废水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或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容积50m3)贮存,定期拉运至乌恰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钻井噪声主要来源于柴油发电机组噪声、钻机噪声等连续机械噪声,通过减震等降噪措施处理后,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表。
(四)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置;钻探平台搭建产生的碎石施工结束后全部回填至钻探区.
(五)严格落实探矿结束后的环境恢复和治理措施。落实《报告表》中生态保护措施,应拆除地表设施(如帐篷、化粪池等),并对探区内各勘探施工器材统一收集、处理,不得遗留在勘探区内。勘探期结束后及时清理在临时占地所残留的垃圾,对施工迹地进行土地平整措施,对沉淀池进行回填平整,对临时施工区等施工迹地的恢复原状,并播撒当地草籽自然恢复。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环境管理制度,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预测预警机制,加强应急教育和应急演练。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负责。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克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克州生态环境局乌恰县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