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乡买依村2号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3-02047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3-06-12 11:10 | 发布日期 | 2023-06-12 18:09 |
文 号 | 克环评函〔2023〕39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生态环境局 |
克州顺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乡买依村2号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申请》(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阿图什市阿扎克乡,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设计生产规模为40万立方米/年,生产服务年限3.22年,矿山总体布局包括采矿区、成品堆场、废石堆场、生活区、矿山道路等。其中采矿区占地面积118056m2,成品堆场4210m2,废石堆场4360m2,均位于矿区东北部,办公及生活区,占地1380m2,位于矿区东南部,新建柴油暂放点10m2,位于矿区北部主体工程包括采矿区、成品堆场、废石堆场;辅助工程包括办公及生活区、柴油暂放点;公用工程包括供水、供电、排水;运输工程包括矿山道路,环保工程包括噪声、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生态环境保护防治措施。
项目总投资345.00万元,环保投资27.5万元,环保投资占8.0%。
根据乌鲁木齐亨源祥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新疆阿图什市阿扎克乡买依村2号建筑用砂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项目符合《阿图什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该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环境管理中,要认真遵守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污染减缓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防治扬尘、噪声、施工废水、施工垃圾的污染。
(二)加强粉尘治理工作。采掘过程落实喷雾洒水降尘措以及篷布覆盖等措施,原料堆场要全部覆盖,全部封闭的筛分设备上方加设集气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三)做好污水防治工作。洗砂废水排入二级防渗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车辆及生产设备清洗废水排入防渗隔油池,经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淋溶雨水汇集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的表二的C级标准后,用作矿区绿化。
(四)做好噪声防治措施。运营期加强高噪声设备管理,采取减震隔音,夜间禁止工作,车辆限速、禁鸣、分散进出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求。
(五)做好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废石运至废石堆场,用于周边低洼处回填;筛分产生的沉渣回填于矿区低洼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阿图什市垃圾填埋场。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和备案等工作。定期组织演练,定期检修各项设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七)严格控制矿区开采范围和开采强度,严格按照采矿的规模和开采计划进行开采,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治理,按“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实施生态环境恢复计划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阿图什市分局负责。你单位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须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自主环境保护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报州生态环境局重新审核。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至阿图什市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