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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源乌恰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万千瓦风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298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名        称 关于龙源乌恰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万千瓦风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成文日期 2022-08-25 10:59 发布日期 2022-08-25 18:12
文        号 克环评函〔2022〕49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机构 克州生态环境局

新疆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对<龙源乌恰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万千瓦风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克州乌恰县,距乌恰县45km。项目占地面积约36800平方米。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规模为新建一座220kV升压及储能站,升压及储能站规划主变容量1㗀MVA,储能系统容量为50MW/200MWh,电池储能系统由20套2.5MW升压变流系统,及40套5MWh电池集装箱组成一、风电场年平均上网电量为50009万kW·h,年平均等效上网小时数为2500h。建设内容为安装39台容量5MW-6.25MW的WTG1-191/5.0MW和WTG4-191/6.25M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32台风机型号为WTG1-191/5MW,7台风机型号为WTG4-191/6.25MW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式变电站,风电场规划区域内拟建设1座220kV升压及储能站及储能站,主要建设内容为风机及箱变工程、220kV升压及储能站、8回35kV输电线路等工程以及其他辅助设施。220kV输电线路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

项目总投资12772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1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根据新疆恒升融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龙源乌恰5万千瓦/20万千瓦时储能配套20万千瓦风电市场化并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和乌恰县分局出具的初审意见(恰环预审〔2022〕26),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建设。

二、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废气、噪声、废水固废排放满足要求,确保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减缓,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尽量减少占地、控制施工范围、减少扰动面积,施工结束后占地范围内清理平整,恢复地貌施工期废水设防渗沉淀池,可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生活垃圾集中统一运至就近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要求。

()运行期人员生活垃圾定期拉运至乌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变压器油暂存于箱式变压器及主变压器处的防渗事故油池,由运维单位及时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须满足《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要求,项目区设立危废暂存间,废变压器油暂存于站内危废暂存间储存,定期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四)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生活区内建设一套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中一级标准后用于绿化。

(五)本项目建成运行后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须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限值,确保升压站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强度小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4000V/m、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公众曝露控制限值100μT。

)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企业须建立严格的环境与安全管理体制,制订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做好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评估、备案工作,并定期演练。

三、项目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工作由乌恰县分局负责。你公司应按《报告表》及批复要求建设各项环保设施,经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须报我局重新审批。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分送至生态环境局乌恰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克州生态环境局

202282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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