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克州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1-00416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 名 称 | |||
| 成文日期 | 2021-06-30 17:36 | 发布日期 | 2021-06-30 18:36 |
| 文 号 | 克人社发〔2021〕26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 发文单位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团委、残疾人联合会,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团委、残疾人联合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继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潜能和创业活力,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团委、残疾人联合会,于6月至11月举办2021年自治州创业创新大赛。现将2021年自治州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教育局 科学技术局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工业和信息化局 乡村振兴局
共青团克孜勒苏柯尔克孜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自治州委员会 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6月30日
2021年自治州创业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1年自治州创业创新大赛各项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氛围,着力增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的培增效应,结合全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精神,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及人才强国战略,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坚持以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培养创新创业意识为目标导向,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助力乡村振兴为评价指标,突出参赛项目的社会价值和创业者的社会贡献,全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落实落地。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共圆中国梦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1.主办单位: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乡村振兴局、团委、残疾人联合会
2.承办单位: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阿图什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大赛组委会
成立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评委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和创业科、阿图什市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大赛的方案设计、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宣传发动、赛事保障等工作。
1.专家委员会。为提升大赛层次和影响力,大赛组委会将邀请部分热心公益、在大赛组织及创业指导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社会影响力的专家组成大赛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对大赛方案策划设计、评审标准规则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审核评委资格,监督评审过程。
2.评审委员会。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评分结果科学合理,大赛组委会特邀就业创业研究和指导专家、创业成功企业家及创投行业领军人士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在专家委员会监督下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3.评委监督委员会。大赛组委会将从评委、主承办单位、参赛选手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单位群体中抽选人员组成。负责监督各组别评审小组履职情况,受理选手、群众举报,调查核实并回复举报问题,确保大赛更加公平、公正、公开。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业群体均可报名参赛,项目所在地位于克州。
五、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创新组和创业组两个组别,按照各县(市)选拔赛、自治州初赛、自治区赛事三个阶段实施。
六、赛事安排
(一)启动时间。自治州大赛通过举办启动仪式,于2021年7月上旬启动。各县(市)大赛组委会要根据自治州大赛总体安排,统筹疫情防控和大赛各项工作,广泛开展宣传发动、资格审查、项目筛选、赛事组织等工作,动员和鼓励各类创业创新群体报名参赛。
(二)阶段划分。
1.县(市)选拔赛阶段(6月30日至7月31日)。各县(市)组委会按大赛要求,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赛事氛围,积极引导符合参赛条件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报名参赛。认真做好参赛项目主体资格、创业项目计划书等内容的审查、综合培训,各县(市)根据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大赛,做好项目筛选、分类和推荐。各县(市)推荐参加自治州赛事项目清单(附件2、3)盖章签字后,请于7月31日前报自治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各组别每个县(市)上报项目不少于4个。
2.自治州初赛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各县(市)大赛组委会根据本地比赛情况,推荐优秀项目参加自治州初赛。经自治州大赛组委会评委组综合评分,从高分到低分分组别选取10个优秀项目(创新组10个,创业组10个),按程序上报参加自治区评审。
七、评审标准及规则
(一)评审标准。突出“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导向,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示范性、引领性及带动就业等社会价值。“创新”,主要围绕项目的产品、技术、经营模式、管理方式等评分;“创业带动就业”,主要围绕项目直接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带动上下游产业就业规模等方面进行打分。
(二)评审规则。大赛评审会采用项目计划书评审的方式进行。自治区赛事采取“651”模式,项目路演6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1分钟打分。比赛前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各小组参赛项目比赛顺序。每个项目单个评委最多可以提问2个问题,便于全体评委比较全面了解项目,给出客观分值。评委打分时,参考评分细则及相关评审资料,依照评分表打分并签字。项目得分,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再求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路演评分即为参赛选手的最终得分。
八、奖励与扶持
(一)奖项设置。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给予7000元、5000元、3000元、500元奖金,并颁发奖杯和证书。创新组及创业组,分别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对严格按照统一名称、统一进度、统一标准举办地州初赛,组织动员和宣传力度大、效果好,大赛全程未发生违规事件的地州,授予优秀组织单位奖并颁发奖牌,优秀组织单位奖设1名,分别给予1000元奖金。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实施“一票否决”,不得评选优秀组织单位奖:
1.未按规定使用统一名称;
2.大赛过程中出现违规事件;
3.未按大赛组委会整体赛事安排组织地州初赛;
4.未按大赛组委会规定时限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二)扶持措施
1.参赛支持。所有参赛选手可优先获得创业场地、天使投资推荐及专家一对一创业指导。入围自治区半决赛的项目均将纳入新疆创业项目库,并通过大赛平台持续宣传推广,提升创业项目和创业者知名度,拓宽其市场发展渠道。
2.政策支持。
(1)提供创业场地支持。各县(市)人社部门协调本地创业孵化基地(园区)提供1-2个综合条件较好的创业场所,优先安排大赛获奖项目入驻,并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
(2)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有创业贷款需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参赛选手,按规定优先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进入自治州决赛或自治区级半决赛并获得名次的项目,在办理创业担保贷款手续时,可免除反担保条件。
(3)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参赛选手,持《就业创业证》可按规定享受鼓励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4)扶持网络创业。参赛选手在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等网络创业的,享受创业指导、创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
九、参赛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在创业所在地人社部门进行报名;参加自治州赛事的项目由各县(市)推荐。
(二)报名条件。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凡参加过前四届人社部举办的“中国创翼”大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能参赛。
1.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1年6月10日,尚未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创业团队或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5)参赛企业主体为子公司的不得以母公司的项目参赛。
(6)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仅允许1个企业参赛。
2.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21年6月10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且项目的技术、产品、经营均属于同一参赛主体。
(3)参赛项目须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核心团队成员。
(5)参赛企业主体为子公司的不得以母公司的项目参赛。
(6)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仅允许1个企业参赛。
(三)报名时间。2021年7月1日—7月15日。
(四)报名资料。参赛选手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附件可在指定网址下载):
1.参赛选手报名表。
2.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
3.参赛选手参赛承诺书。
4.2寸彩色免冠照片(贴报名表正面)及2张生活、工作照。
5.项目计划书。
6.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下载地址。参赛选手可登录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网(www.xjggjy.com)下载相关资料。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工作的职能作用,把举办大赛作为推进“双创”工作的重要举措,将大赛纳入本地就业创业工作总体计划,统筹部署和推进,积极联合当地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成立组委会,确定工作机构,落实相关人员,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大赛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计划和措施,积极筹措大赛工作经费,确保赛事顺利进行。请各县(市)于7月5日前将大赛方案、工作机构名单、联系方式、启动时间,报自治州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统筹推进。各县(市)要充分考虑疫情对大赛的影响,结合实际采取相应措施,积极筹备并努力办好大赛。各县(市)要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采取措施,合理安排赛事,必要时可适当调整大赛组织方式,确保大赛顺利进行。各县(市)大赛组委会要及时收集本级赛事的相关照片(5-20张)、视频影像资料、赛事特色亮点(书面材料),于8月6日前发至指定邮箱,照片需体现赛事名称及赛事现状,且每张照片都要有详细标注。
(三)严格规范落实。各县(市)要按照大赛组委会制定的方案,统一思想、统一名称、统一规则、统一步调,打造大赛统一品牌,提升大赛质量成效。可将自治州大赛与本地比赛有机结合,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统一名称后加地方赛事名称(如有冠名赞助,可加在地方赛事名称上)。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扎实做好大赛各阶段工作,确保大赛规范有序、顺利实施。要在突出人社特色上下功夫,重点关注带动就业等社会价值较大的参赛项目,树立不同领域、各具代表性的创业典型。
(四)严格纪律要求。各县(市)要将大赛的公平公正摆在首位,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按规矩办事,确保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标准、有规则、有程序、有监督,努力做到比赛全程零投诉。要按照人社系统行风建设要求,尽量减少参赛选手提供的材料,同时不能降低项目审核标准,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项目,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五)突出联动跟进。各县(市)人社部门应积极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对接服务等工作。广泛发动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和媒体参与大赛,搭建对接平台,积极促成项目落地,对大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项目,要在政策、资金、指导、服务上持续跟进,不断提升大赛层次、效果和影响力。
十一、经费保障
自治州级赛事所需经费,由大赛组委会在已申请的项目资金中列支。县(市)级赛事活动经费由各县(市)组委会负责,各县(市)举办大赛及配套活动时可按规定接受社会资助。
1.参加克州赛区选拔赛的选手,往返路费由克州赛区组委会承担。食宿费由各县(市)组赛区组委会承担。
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克州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阿地力、阿不力米提
联系电话:0908-42393430908-4222176
传真:0908-4222500
地址:克州阿图什市帕米尔路东19院
邮编:845350
电子邮箱:2358012821@qq.com
附件:1.
2021年自治州创业创新大赛组委会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