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4-0030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3-07-23 18:58 |
名 称 | |||
文 号 | 〔〕号 | ||
来 源 | 克州财政局 |
根据《关于开展自治区2023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新财资管〔2023〕10号)要求,现将自治州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治州行政事业机构基本情况
自治州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编制的机构单位673个,其中:行政单位265个,事业单位403个,较上年增加11个,增长1.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转变机构职能,县(市)部分主管单位推进财务分离,增设独立核算机构。
二、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基本情况
2022年末全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59.97亿元,较上年增加56.32亿元;负债总额30.61亿元,较上年增加4.59亿元;净资产329.36亿元,较上年增加51.7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8.50%。
(一)资产结构情况。行政单位资产总额231.35亿元,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64.27%;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8.63亿元,占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的35.73%;流动资产27.8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7.74%;无形资产净值13.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64%;在建工程128.6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5.73%;公共基础设施净值69.74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9.37%;政府储备物资0.21亿元,占资产总额的0.05%;保障性住房净值4.8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35%;固定资产净值115.47亿元,占资产总额的32.1%。
(二)负债结构情况。行政单位负债总额10.9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35.90%,事业单位负债总额19.6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64.1%;流动负债17.99亿元,占负债总额的58.77%;非流动负债12.63亿元,占负债总额的41.26%。
(三)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全州固定资产净值115.47亿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净值94.34亿元,占比81.7%;设备净值17.6亿元,占比15.24%;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净值0.31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27%;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3.22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79%。
(四)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2022年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123.89亿元,其中:各行政事业单位新购资产121.07亿元、接受捐赠资产1.56亿元、调拨资产0.079亿元、其他1.18亿元。2022年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当年处置账面价值7.51亿元。主要包含报废报损3.38亿元,无偿调拨(划转)4.13亿元。2022年度通过房屋、设备出租出借,累计收益总额456万元。
三、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做法
(一)扎紧资产管理制度笼子,以制度体制促进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1.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切实把好“入口关”。坚持厉行节约、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及使用年限标准,明确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数量、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标准,从严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情况,严把办公用房面积关口,有效约束和规范办公用房配置行为。⠂༯span>
2.加强资产使用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落实资产出租申报审批制度,明确行政单位资产不得对外投资、担保和出借,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管理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竞价作用,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3.加强资产处置管理,规范处置行为。资产处置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处置制度,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处置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行政事业单位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资产、经技术鉴定确需报废、淘汰的资产以及依照规定需进行资产处置的其他情形,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原则进行了处置,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规定,健全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制度,明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和使用收入属国家所有,资产收益必须由产权主体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严禁坐收坐支、设立“账外账”和违规使用资产收益,确保资产收益使用的合法合规。
(二)夯实基础工作,积极拓展资产管理监管新路径。
1.开展全面清理实现资产管理“家底”清。根据自治州党委《自治州“起底清仓”工作方案》要求,印发了《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起底清仓”实施方案》、《关于巩固“起底清仓”成果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通知》,组织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国有资产“起底清仓”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全州行政事业单位应完成693家,实际完成693家,覆盖面达到100%。重点对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已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清查。通过开展“起底清仓”专项行动,发现112.53亿元资产未入国有资产系统,其中:往来账(银行存款、应收账等)3.37亿元、固定资产62.3亿元、在建工程29.51亿元,应入账未入账国有资产17.35亿元,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和夯实财政工作基础管理提供了实质性支撑。
2.规范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管理。通过对即将结转的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成本核算的完整性进一步进行确认,明确其成本造价总额,根据项目决算数据对尚未结算入账的在建工程内容进行估算,及时结转固定资产,要求待办理竣工结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并及时办理资产权属证书。自“起底清仓”工作开展以来已督促行政事业单位将价值10.25亿元的在建工程进行转固入账。
3.规范公共基础设施资产管理。运用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政府会计准则,规范会计核算,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纳入管理范围,分类研究明确公共基础设施、文物文化资产等资产管理方式,明确统计口径,完善实物量指标。通过“起底清仓”建立了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协作机制,加强工作衔接和配合,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体现效率为先,努力实现资产配置使用共建共享。
1.合理调剂使用资产。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利用“起底清仓”工作成果,对部分单位低效、闲置国有资产进行认真分析原因,针对不同情况,将低效运转、长期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调剂、共享使用,促进资源整合,提升了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对“起底清仓”工作中清理的全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和闲置资产进行调剂,涉及单位38家,资产面积约为238649㎡,资产价值约为7.7亿元。对全州32家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及闲置资产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拟处置意见,涉及资产面积约279674.61㎡、价值约5.8亿元。
2.缓解财政支出压力。运用“起底清仓”工作成果,有效促进水利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良性循环,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助推改善水生态环境、优化水资源配置。将县(市)13.61亿元水库、水管站等资产注入国有企业,进一步助推提高融资能力,已完成贷款7.62亿元,实现了有效资产变资金,推动全州产业高质量发展,缓解了政府债务压力和财政支出压力。
3.发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作用。充分运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做到实物、账务、系统时时进行比对,实现资产管理“全覆盖”,即:资产卡片、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报表和查询分析等事项全覆盖;资产使用、处置等环节全覆盖;大型资产信息如土地、房屋、车辆、大型设备等资产实现重点监管全覆盖;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纳入系统实现单位全覆盖。⠼/span>
四、自治州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对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8号)等规定,在资产清理清查过程中也暴露出部分单位资产单位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资产管理工作,有的部门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账,未指定固定资产管理专人,未定期进行资产盘点,存在资产闲置浪费和流失的现象。二是对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在资产信息系统或财务账中登记,已经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履行报废手续,履行报废手续的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对达到报废期限且无法使用的资产不及时进行处置等问题,导致账账不符、账实不符。三是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仍需加强。已竣工决算的基建项目,超过一年未转固定资产,特别是近年来债券资金形成的资产未及时转固定资产
五、加强自治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措施
自治州将继续贯彻州委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和过紧日子要求,紧扣“三大布局”和“四大产业”规划,依据财政部《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及《关于巩固“起底清仓”成果进一步做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自治州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盘活利用,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通过自用、共享、调剂、出租、处置等多种方式,切实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健全现代预算制度”,建立资产管理与资产配置预算挂钩机制,严格规范资产配置和预算编制流程,使其能够进行有效衔接。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或出借收入在单位预算体系中体现,对其进行统一管理与核算。推动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调剂使用,坚持资产管理与资金管理并重,切实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高质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发展。针对发现的资产管理工作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依法依规问责,不断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二)资产管理与盘活工作相结合。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党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整合行政事业单位待盘活资产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促进待盘活资产由闲置向在用转化,打通部门间资产盘活通道。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审批管理,对于各单位增减资产,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结合资产性质,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三)资产管理与政府债务相结合。整合行政事业单位低效、闲置资产,推动闲置低效资产合理转型,依法依规合理调整规划用途,支持产权转让等方式加强存量资产优化整合,提升资产资源统筹能力和资产运营收益。将具有一定收益、适宜市场化运作的资产划入地方国有企业,鼓励由国有企业作为项目法人新建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以资本金方式注入。国有企业也可采取“购、建、贷”模式,购入存量资产,以此为基础再新建项目,同时向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将存量资产与新建项目进一步盘活来缓解债务。
克州财政局
2023年7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