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克州特色优势产业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索 引 号 | kzlskekzz/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4-11-25 10:00 | 发布日期 | 2024-11-25 11:26 |
文 号 | 〔〕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辖内各县(市)人民政府、各金融机构、各保险机构、州直相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18号)要求,克州财政局对已到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经克州财政局党组会审议通过,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决定废止以克州财政局名义印发的《克州特色优势产业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克财金规[2021]2号)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废止。
克州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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