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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2672 主题分类 财政
名        称 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2-09-07 10:00 发布日期 2022-09-07 13:00
文        号 克财预〔2022〕62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财政局 发布机构 克州财政局

各县(市)财政局:

为支持地方落实好“批发和零售业”等7个行业新增留抵退税政策,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新增下达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的通知》(新财预〔2022〕74号)要求,现下达中央财政2022年一次性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资金额度、科目、项目代码详见附件)。

一、该项补助纳入直达资金范围,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该标志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

二、各县(市)在下达直达资金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财政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同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三、各县(市)在将中央直达资金分解落实到基层财政部门时,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财政直达资金又包含其他资金的,应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系统中分别登陆,并将中央财政直达资金部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

四、该项补助参照《自治区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新财预〔2022〕28号)进行管理,各县(市)要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新增留抵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兜牢兜实“三保”底线。

附件:1.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2.自治州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跟踪反馈单

克州财政局      

2022年9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新增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分配表

附件2:自治州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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