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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克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索  引  号 01047834X/2022-02307 主题分类
名        称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克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成文日期 2022-07-29 10:00 发布日期 2022-07-29 17:10
文        号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单位 克州财政局 发布机构 克州财政局

克州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疫情防控相关事项

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23号)要求,原定于2022年5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因疫情原因推迟到8月1日至6日举行。

克州考区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表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8月1日至6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克州考区考生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温馨提示

一、考生注意事项

(一)所有考生均需提前下载打印、如实填写《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确保信息准确、属实。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须带齐准考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和《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交考场内监考人员。

(三)在考试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四)考生进出考点、考场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五)考生需遵守以下疫情防控规定:

1.所有考生进入考点前,均需扫考点场所码(场所码显示健康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

2.高风险地区来州考生,抵达后落实7天集中隔离措施。进入考场前健康码须为绿码,并提供解除隔离证明和本人参加场次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中风险地区来州考生,抵达后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进入考场前健康码须为绿码,提供解除居家隔离证明和本人参加场次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4.低风险地区来州考生,抵达后落实3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入考场时健康码须为绿码,出示本人参加场次开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低风险区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

5.无中高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健康码须为绿码,出示本人参加场次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6.七日内发生本土疫情、尚未划定中高风险区,经州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确有外溢风险的地区,根据风险等级判定结果分别参照高、中、低风险区来州考生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

(一)健康码和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的;

(二)不能提供本人参加场次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入境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州考生、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及健康监测的;

(四)不能提供《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的;

(五)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不能参加考试的;

(六)其他特殊情形人员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不得参考的。

三、温馨提示

(一)请广大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考前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所在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由当地卫健、疾控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的条件。

(二)考生应提前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前往考点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尽量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应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主动扫场所码、填写有关信息,测量体温(低于37.3℃)、通过安检入场。考生全程应保持一米以上间隔,规范佩戴一次性口罩

(四)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五)考生应根据自己考试场次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避免开考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超过48小时。

(六)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全国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克州疫情防控政策和克州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附件:1.《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克州财政局         

2022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2022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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