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34X/2022-0221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2-06-26 10:00 | 发布日期 | 2022-06-26 19:00 |
文 号 | 克财农〔2022〕17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机构 | 克州财政局 |
阿图什市财政局、阿合奇县财政局: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的通知》(新财农〔2022〕42号)要求,为支持你县(市)做好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相关工作,现下达你县(市)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40万元(详见附件1)。
此次下达资金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314防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拨付进度。请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管理制度,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0〕11号)等规定,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进度,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现将《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一并下达,请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新党发〔2018〕30号)等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工作。
三、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预〔2016〕113号)要求,请于每月20日前,填写《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分配表
2.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第三批)区域绩效目标表
3.农业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跟踪反馈表
克州财政局
2022年6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批)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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