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自治州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478219/2025-00001 | 主题分类 | 科技 |
名 称 |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11:17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16:17 |
文 号 | 克科字〔2025〕1号 | 有 效 性 | 有效 |
发文单位 | 科技局 | 发布机构 | 科技局 |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兴疆战略,聚焦自治州“三大布局”“四大产业”、农业产业“四个百万工程”和重大战略任务,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效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根据《自治州“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纲要》和《自治州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经研究决定征集自治州科技创新重点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县(市)推荐3个科技创新重点项目,该项目必须符合县(市)重大产业布局,是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军企业。
2.推荐的科技创新重点项目是集产、学、研、用一体的亮点工程,企业具有科技创新代表性,是引领县(市)区域科技创新、具有科技示范作用的亮点项目。
3.推荐的科技创新重点项目需紧贴自治州产业布局,符合县(市)的发展方向,具有区域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与国家、自治区相关大学院校、院所初步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有科技援疆资金支持,并发展潜力巨大的优先支持,或连续支持。
4.推荐的科技创新重点项目能够解决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现代服务业关键技术、支撑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与产品开发的优先支持。
5.被推荐的项目申报单位应是在自治州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创新型企业、其他事业单位以及机构,单位及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6.请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积极向县(市)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认真推荐,拓展思维,梳理项目,延伸产业链,创建科技创新示范亮点工程。
二、申报与推荐方式
1.项目申报需提交《自治州科技攻关(含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计划项目(课题)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
2.项目申报必须提交附件证明材料,比如:企业营业执照、大学院校、院所初步签订《科技合作框架协议》,实施过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的经历、资质证明等。
3.申报时间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22日。
三、联系人
陶佳瑶 联系电话:0908-4223171
克州科技局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