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征缓缴参保企业告知书
| 来源 | 克州医疗保障局 | 发布时间 | 字体 | [大中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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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企业:
疫情防控期间,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自治州出台措施,阶段性减征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从2020年2月起,在确保基金收支中长期平衡的前提下,对自治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减征月份为2、3、4月份(3个月),期间,单位缴费比例由8.5%调整至4.25%,个人缴费比例2%保持不变,退休人员(未满缴费年限人员)单位缴费比例由8%调整至4%。
如企业受疫情影响,按减征后政策标准仍存在缴费困难,可申请从2月起缓缴医疗保险费,缓缴期限为4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和利息,缓缴期间参保人员医保统筹待遇和生育待遇不受影响。
温馨提示:如申请缓缴,缓缴期间,仍需正常申报缴费基数、人员变化并确认应缴金额。缓缴期满请及时补齐实缴。以免影响个人待遇和单位后续业务办理。我们将快捷办理。
特此告知!
联系人:赵崇华
联系电话:422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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