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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1-25 15:01 阅读 1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职能为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河流干涸及湖滨荒漠沙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帕米尔高原湿地实际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普教育工作;组织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定期提出环境与资源变化与发展趋势报告,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负责保护区内水资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在保护区境内和周边设立管理站,负责保护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保护自然资源,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通过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的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达到可持续的开发利用;审查、申报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的重要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无下属预算单位,下设3个科室,分别是业务室、财务室、办公室。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编制数10人,实有人数7人,其中:在职 5人,增加或减少0 人;退休1人,增加1 人;离休0人,增加或减少0人。

第二部分 2017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一: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功能分类

预算数

财政拨款(补助)

92.16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92.16

202 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3 国防支出

 

教育收费(财政专户)

 

204 公共安全支出

 

事业收入

 

205 教育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206 科学技术支出

 

其他收入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229.20

 

 

214 交通运输支出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2 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7 预备费

 

 

 

229 其他支出

 

 

 

231 债务还本支出

 

 

 

232 债务付息支出

 

 

 

233 债务发行费支出

 

92.16

229.20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

137.05

230 转移性支出

229.21

229.21

表二: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填报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

213 

02 

12 

湿地保护 

229.20

92.16

137.05

 

 

 

 

 

 

 

 

 

 

 

合计

229.20

92.16

137.05

表三: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项目

支出预算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13

02

12

湿地保护 

229.20

101.01

128.20

 

 

 

 

合计

229.20

101.01

128.20

表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编制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合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财政拨款(补助)

139.6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

139.61 

202 外交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3 国防支出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05 教育支出

 

 

 

 

 

206 科学技术支出

 

 

 

 

 

207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9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1 节能环保支出

 

 

 

 

 

212 城乡社区支出

 

 

 

 

 

213 农林水支出

139.61 

139.61 

139.61 

 

 

214 交通运输支出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217 金融支出

 

 

 

 

 

21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220 国土资源气象等支出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22 粮油物资管理支出

 

 

 

 

 

2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7 预备费

 

 

 

 

 

229 其他支出

 

 

 

 

 

231 债务还本支出

 

 

 

 

 

232 债务付息支出

 

 

 

 

 

233 债务发行费支出

 

 

 

139.61

139.61

139.61

139.61

 

230 转移性支出

139.61

139.61

139.61

139.61

表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213

02

12

湿地保护

92.16

82.16

 10

合计

92.16

82.16

 10

表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经济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203

30228

工会经费

0.38

0.38

301

30101

津贴补贴

34.38

34.38

301

30101

基本工资

19.86

19.86

302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30

0.30

303

30309

奖励金

0.02

0.02

302

30205

取暖费

1.63

1.63

302

30205

水费

0.05

0.05

301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

9.57

9.57

301

30113

 住房公积金

5.93

5.93

301

30211

 差旅费

1

1

301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31

4.31

302

30229

福利费

0.68

0.68

302

30206

电费

0.05

0.05

303

30302

退休费

0.85

0.85

302

30202

印刷费

0.10

0.10

301

30103

奖金

1.66

1.66

303

30314

采暖补贴

0.90

0.90

302

30201

办公费

0.5

0.5

 

 

合计

82.16

77.47

468

表七:

项目支出情况表

编制部门: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科 目 编 码

科目

项目名称

项目支出合计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资本性支出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对企业补助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其他支出

213 

02 

12

湿地保护 

湿地保护 

10

10

 

 

 

 

 

合计

10

10

表八: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0.30

0.30

0.30

 

 

 

 

 

 

 

 

 

 

 

 

 

表九: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编制单位: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单位: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功能分类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备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故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支总预算:229.2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92.16万元;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137.05 万元;

支出预算包括:农林水支出229.21万元;

二、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收入预算229.21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92.16万元,占40.2%,比上年增加10.8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0%,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单位上年结余(不包括国库集中支付额度结余)137.05 万元,占60%,比上年增加109.05万元,主要原因是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资金结余。

三、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支出预算229.2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01.01万元,占44.18%,比上年增加1.7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1人。

项目支出128.20万元,占55.9%,比上年增加118.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5年中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实施,支出项目资金。

四、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9.61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款。

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事务支出139.61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

五、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用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82.1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10.88万元,增长13.24%。主要原因是调入工作人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1392.16万元,占4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农林水支出(213)财政事务林业(02)湿地保护(12):2017年预算数为92.16万元,比上年执行减少18.66万元,下降20.25%,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少。

六、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86万元、津贴补贴34.38万元、奖金1.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57万元、奖励金0.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1万元、住房公积金5.93万元、退休费0.85万元,采暖费0.9

公用经费4.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05万元、差旅费1万元、取暖费1.63万元、工会经费0.38万元、福利费0.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万元、印刷费0.1

七、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情况一:湿地保护项目支出

项目名称:湿地保护

设立的政策依据:财政局会议纪要

预算安排规模:保护区

项目承担单位:湿地保护站

资金分配情况:办公费1. 68万元;差旅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印刷费0.5万元;租赁费4.37万元。

资金执行时间:2017

八、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从项目资金中安排支出;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预算。

九、关于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增长33.3%,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作人员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2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9万元。

2017年度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面向中小企业预算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9万元,其中:面向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资金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预算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

1.房屋500平方米,价值107.96万元。

2.车辆0辆,价值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执法执勤用车0辆,价值0万元;其他车辆0辆,价值0万元。

3.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

4.其他资产价值228.42万元。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经费21万元),安排购置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本年度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1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年度)

填报单位: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项目名称

 湿地保护与宣传补助项目

项目属性

新增项目□ 延续项目√□

主管部门

 克州林业局

项目实施单位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项目起止时间

 20171

项目负责人

阿不都色力木·阿不力米提


项目资金(万元)

资金总额 10

财政拨款 10

自有资金

经营性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

单位职能阐述

 保护自然保护区自然环境和湿地自然资源,负责保护区内水资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在保护区境内,边设立管理站,负责保护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保护自然资源,查处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通过保护逐步恢复湿地生态系统,充分发挥湿地的最大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项目概况

办公费1. 68万元;差旅费1.6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万元;印刷费0.5万元;租赁费4.37万元。

项目立项情况

项目立项的依据

湿地保护工作需要 

项目申报的可行性

 

项目申报的必要性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项目实施内容

开始时间

完成时间

1

20172

201711月 

2

 

 

……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自治区本级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五)“三公”经费:指自治区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此件公开发布)

新疆帕米尔高原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站

2017年1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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