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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克州文物局单位决算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7-10 03:07 阅读 1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单位基本情况

1、克州文物局单位主要职能:贯彻《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并监督检查《文物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制定自治州有关文物和博物馆保护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编制自治州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州各文物景点的考古调查、勘探、保护、管理、维修工程项目的报审批工作。参与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中的文物保护,研究制定文物保护修复方案,并监督实施;申报自治州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推荐工作;划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审核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工程;负责《文物保护法》和有关文物法律、法规、条例、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自治州文物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文物违法、违章案件。指导县(市)文物部门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文博业务工作的交流与协作;负责自治州馆藏文物鉴定、调拨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流散文物及其经营活动,对旧货市场实施文物监管;负责文物商店的审批和监管工作;制定文物、博物馆系统专业人员技术培训规划;组织开展文物、博物馆系统的文物科学研究和科学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文物建筑修缮,抢险加固和迁(复)建设工程审核报批工作,并组织验收;审核文物保护单位的迁移、改建和拆除工程。

2、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克州文物局为独立核算行政机构,编制人数 12 人,其中:行政编制 12 人。2016年年底单位在编职工 12 名,2016年调入 1 人,现有职工共 12 名,离退休 4 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文物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文物局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部门决算。

纳入克州文物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文物局本级

第二部分克州文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克州文物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 327.23 万元,2016年全年支出合计 788.05万元。

二、2016年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 327.23 万元,其中:全年财政拨款收入 233.23 万元,其他收入 94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719.45 万元。

三、2016年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全年支出合计 788.0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06.04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39.3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43.86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6万元;2070205博物馆支出520.03万元;2070204文物保护支出46万元;2070201行政运行支出201.26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上年结转和结余 1719.45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258.63万元。

五、主要指标变动原因

1、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本年收入 327.23 元,同比上年增 73.35 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33.23 万元,,比上年减少 2.65 万元,降低1.04%;其他收入 94 万元,同比上年增加76 万元,增长422%。

原因分析:(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

(2)其他收入增减原因是:财政盘活经费增加资金用于博物馆维修。

2、支出增加原因分析

2016年支出 788.05元,同比上年157.19万元增 632.07 元,增长 402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 149.91 元,同比上年 117.71 万元增加 32.20 元,增长27.36 %,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 639.35 元,同比上年 394.77 万元增加 244.58 万元,增加61.96%。

原因分析:人员经费支出增长是因为支出要比上年增长。

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增加是因为27处逢隧遗址维修增加。

3、年末结转和结余增原因分析:支付27处逢隧遗址工程款。

2016年年末结转和结余 1257.42 元,同比上年1719.45万元减少 462.03 元,减少主要原因是: 27处逢隧遗址工程款。

4、年末资产情况增原因分析

2016年资产总计 1364.75 元,较上年减少 6.16 元,减少0.004%,其中固定资产 104.83 元,比上年减少 6.16 元,减少0.6 %。固定资产增减原因是:核准报废。

5、2016年部门预算、决算差异说明

收入年初预算数 203.90 万元,收入决算数 233.23 万元,相差 29.33 元,主要原因是包括人员和公用:退休人员纳入社保。

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3.1万元,比上年0万元增加3.1万元,增长100%变化原因为:2016年本单位到县市文物考察次数增加,油料费增加,车辆损耗维修费用增加,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油料支出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与决算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我单位2016年无会议费培训费的支出。

七、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6年全年收入327.23万元,2015年全年收入253.88万元,同比增加73.35万元,增长28.89%。2016年全年支出788.05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157.19万元,同比增加630.87万元,增长401.35%。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87.83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203.9万元,比预算增加83.93万元,增长41.16%。主要是增加自治区文物保护经费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度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9万元,增加82476%,增加主要原因是维修费增加(27烽燧遗址文物保护维修费).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1、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364.7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259.92万元,固定资产104.83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43.29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61.54万元。

2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2016年度,本单位无部门项目支出情况,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政府采购情况

克州文物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面向大众的公益性的文化服务体系。主要包括先进文化理论研究服务体系、文艺精品创作服务体系、文化知识传授服务体系、文化传播服务体系、文化娱乐服务体系、文化传承服务体系、农村文化服务体系等七个方面。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以大型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社区和乡镇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电台、电视台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代表国家文化形象的重点文化设施,完善大中城市公共文化设施,在巩固现有图书馆、文化馆的基础上,基本实现乡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在中西部及其他老少边穷等地广人稀地区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2)建设公共文化服务的各项工程。一是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二是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三是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工程。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于建设和谐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7(类)02(款)01(项):指文物局行政运行。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7(类)02(款)04(项):指文物保护,207(类)02(款)05(项)指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205(类)02(款)01(项):指学前教育。

附件:新疆克州文物管理局.XLS

2016年度克州文物管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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