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克州司法局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 克州财政局 | 发布时间 | 阅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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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单位)情况
基本情况
1、克州司法局主要职责
主要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全州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公证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克州司法局内设有办公室、基层科、法制宣传科、社区矫正科、公证处、公证律师管理科、司法鉴定科、法律援助中心、西源律师事务所。其中:行政编制人数为29人,工勤编为3人、事业编制人数为6人。2016年底实有人数36人,离退休2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克州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克州司法局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决算。
纳入克州司法局(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克州司法局本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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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克州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三、克州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4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06万元,其他收入49.46万元(综合治理奖71250元,综治经费10000,个人交罚款5000元,中央彩票援助经费56500,危案犯经费101900,援疆经费250000)本年度共支出927.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53万元,其中(办公费84.09万元、印刷费16.88万元、邮电费5.3万元、上缴上年度公用取暖费3.63万元、差旅费63.5万元、公务接待3.9万元、被装购置费12.12万元、劳务费17.88万元、工会费1.4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5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2016年克州司法局收入合计845.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06万元,占总收入的94%,其他收入49.46万元,占总收入的6%。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927.25万元,基本支出927.25万元,占总支出100%,(其中:695.72万元,占总支出的7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31.53万元,占总支出的25%。
按功能科目分类:22040601行政运行563.80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5.12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5.2万元;2040607法律援助9.91万元;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215.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72万元。本年度共支出927.25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2.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53万元,其中(办公费84.09万元、印刷费16.88万元、邮电费5.3万元、差旅费63.5万元、上缴上年度公用取暖费3.63万元、公务接待3.9万元、被装购置费12.12万元、劳务费17.88万元、工会费1.4万元、福利费2.5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65万元。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余额:财政拨入职业年金、办案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761809.34。
银行存款情况余额:截止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存款余额为850602.65元;(包括职业年金、业年金、办案经费、法律援助经费、社区矫正经费、工资扣款)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2.82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下降0.65%,下降原因是按要求严格压缩三公经费。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克州司法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83万元。主要用于油料、保险、材料费等。主要为自治区司法厅检查人员,公证互查人员,及工作点安排农民参观社区矫正人员住宿。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2辆。
公务接待费3.9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8万元,主要是司法厅、律师协会等其他。克州司法局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1460人次。
会议费、培训费支出0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数据相比,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6年全年收入845.53万元,2015年全年收入923.55万元,同比减少78.02万元,降低8.45%。2016年全年支出927.25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943.99万元,同比减少16.74万元,降低1.77%。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66.64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683.09,比预算增加183.54万元,增长26.87%。主要是进一步加大了群众工作的投入力度及给三县一市拨工作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克州司法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8.29万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623.0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5.21万元,固定资产537.81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12辆,价值236.53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301.27万元。
(五)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下拨项目资金200000元,主要款项是普法宣传及行政事业类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对全州市民的普法宣传,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2016年普法专项经费支出101160元,其中,主要用于印制法制宣传手册,法制宣传牌、标语,及利用讲师团和组建律师宣传队伍对农牧民和各县市进行新宪法宣讲。
2016年项目绩效情况:切实提高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补齐法治宣传教育短板,2016年开展法治宣讲达到了78场次,并发放宣传单1.3万余份,受教育群众10万余人次,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为全州446所中小学校聘任了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通过举办各类法治讲座,普及法律基本常识,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爱国守法意识。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6单位政府采购计划9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92.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2.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八、其他有关说明内容:无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6(款)01(项):指行政运行。208(类)05(款)05(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1(类)03(款)99(项)指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类)36(款)99(项)指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4(类)06(款)07(项)指法律援助,204(类)06(款)10(项)指社区矫正,204(类)06(款)99(项)指其他司法支出。
附件:新疆克州司法局.XLS
2016年度克州司法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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