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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克州法院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克州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17-07-10 05:07 阅读 1

一、部门(单位)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克州法院主要承担全州案件审判、执行、承接民事诉讼、刑事审判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或者认为应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二)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三)审理高级人民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审理本院发生法律效率的判决、裁定提起再审的案件;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的案件。

(四)审判由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五)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

(六)监督自治州地方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七)办理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减刑、假释案件。

(八)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九)依法决定国家赔偿。

2.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内设14个科室,为独立核算机构,编制人数96人,年底实有人数90人,其中副厅2人,正县 1人,副县8人,正科13人,副科11人,科员51人,工人6人。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0 人,副厅2人,正县4人,副县10人,正科17人,副科4人,科员4人,工人2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法院(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法院(单位)部门本级决算,无所属单位部门决算。

纳入克州法院(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克州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二. 克州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资产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三.克州法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收入200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94 万元,其他收入 109.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23.8 万元。

22016全年支出合计 2151.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1.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 1289.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61.8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133.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1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6.5万元。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00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894 万元,其中财政直接支付拨款197.43万元,财政授权支付拨款106.47万元。其他收入 13.5 万元,其中州统战部拨款11.55万元,综合治理奖1.95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6全年支出合计 2151.72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151.7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1289.9 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861.8 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2040501行政运行1668.96万元;2050599学前教育5.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7.0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133.3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16.9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56.5万元。

四、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转和结余523.8万元,其中办案业务费和办案装备经费结余。

五、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7.45万元,比上年减少10.48万元,下降11.92%,增加原因是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减少人员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克州法院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9万元。主要用于油料、保险、材料费等。2016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8辆。

公务接待费4.86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86万元,主要是县市法院和高院来人等。。克州法院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156人次。

会议费支出12.66万元、培训费支出15.6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是县市法院和高院培训和参会。

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数据相比,数据一致,无增减变化。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综合收支情况说明模板

(一)综合收支与上年度决算对比情况:2016年全年收入2003.29万元,2015年全年收入4171.49万元,同比减少2168.20万元,降低51.98%2016年全年支出2151.72万元,2015年全年支出4593.15万元,同比减少2441.42万元,降低53.15%

(二)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073.47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1615.9万元,比预算增加457.57万元,增长28.32%。主要是人员调整及公用经费增加。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克州法院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3.59万元。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用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一是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资产总计8994.2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20.14万元,固定资产1454.04万元,其中:房屋6337平方米,价值445.09万元,共有车辆18辆,价值338.43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13.16万元。

二是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克州法院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五)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6年度,本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未开展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

七、政府采购情况

法院2016年政府采购计划433.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3.66万元;实际采购244.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4.8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末公务用车18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72.5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2.59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1231日,我单位共有国有资产1454.04万元,一是车辆数量18辆,价值338.43万元,为一般公务用车。二是办公用房价值449.09万元,三是办公设备、办公用具价值513.16.

(三)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0万元。

九、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05(款)01(项):指行政运行支出。204(类)05(款)99(项):指其他法院支出。205(类)02(款)01(项)指其学前教育支出 208(类)05(款)05(项)指其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附件:2016年度克州中级人民法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XLS

新疆克州中级人民法院.XLS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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